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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风险级别分类管理公共场所
作者:孙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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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北京社区加强管理。 本报记者郝军/摄
■本报记者 孙燕明
  3月2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有关官员和权威专家就现阶段居民社区、养老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作出回应。
  国家卫健委疾控局副局长周宇辉表示,为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卫健委组织制定了各类人员健康管理的技术方案,指导各地做好各类人员的分类管理。
  他强调,根据居民和相关人员的近期旅行史、居住史、健康状况、密切接触史等因素,综合判断其传播疾病的风险。根据相关因素综合评判,将相关人员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大类,依据诊疗方案和防控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分类管理。
  社区应该按照卫健委制定的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继续坚持实施网格化和地毯式管理,做好往来人员相关的健康监测、登记以及摸排等相关工作。对于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社区应给予高度关注,一旦返回社区后需要主动到社区登记。
  对于居家医学观察人员,社区应该做好健康监测等相关管理工作,一旦发现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要督促其尽快到就近医疗机构就医。同时,应向当地疾控部门或者医疗机构进行报告。
  关于养老机构的科学防控,中国疾控中心环境所所长施小明回应称,养老机构应重点做好四项工作:加强护工、在院老人和管理人员的体温检测,防止输入性病例;加强对老年人尤其是患有慢性疾病老人的健康管理;当老人出现不适时,养老机构应及时与老人及家属进行沟通,选择适宜的就医方式;在医疗机构就诊后返回到养老机构后,无论是老人还是陪同人员都需要隔离观察14天,没有异常后,方可入住或者工作。
  关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防控措施,施小明表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与当地具有新冠肺炎诊疗能力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建立联络会诊机制,要加强医务人员防控知识的培训,健康监测以及个人的防护。尽量减少门诊患者复诊次数,缩短住院时间,暂停家属探视,限制陪诊人员数量。新入院的精神障碍患者要观察14天后,再转入普通病室,防止院外的输入。
  同时,加强住院患者特别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治疗和照护,尽量减少外出流动,降低冲动行为发生的风险,防止院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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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抗击疫情·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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