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消费者组织亮点工作盘点
图:浙江省消保委组织汽车厂商座谈。
使命呼唤担当,实干赢得未来。回首2019年,浙江省各级消费者组织积极创新举措做实做强消费维权各项工作,努力确保各项消费维权工作走在前列。全年全系统开展消费调查611次、商品比较试验59次,发布消费提示警示941条,受理消费者投诉8917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621万元。全系统6家单位、10名个人荣登中消协2018-2019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榜单。
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
2019年,沪、苏、浙、皖消保委签署消费维权一体化合作协议,成立长三角消费维权联盟。2019年5月,4地共同发起景点儿童免票规则消费调查,积极倡议景点实行身高年龄兼顾的免票规则。浙江省各级消保委动员省内47家企业率先响应,并约谈指导328家景点企业积极跟进。
2019年10月,老人鞋比较试验活动在4地同步展开,发现老人鞋标准缺失、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在长三角消费维权联盟推动下,全国首个《老人鞋》团体标准正式发布,9省市50余家企业率先承诺执行。
2019年,沪、苏、浙、皖4地消保委共同打响消费品牌、联动开展社会监督、联手化解矛盾纠纷、联合推进消费引导、协同推动消费立法、探索消费信用体系,浙江省消保委全面融入6方面合作,有力助推“满意消费长三角”。
积极助力“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
2019年,浙江省隆重举办“3·15”纪念大会,总结回顾“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取得的成效,表彰“最美消费维权义工”“最美消费维权义工组织”,发布2018年浙江省放心消费指数、2019年推进放心消费建设7项举措。
民以食为天。浙江省消费者组织开展省食品安全县“回头看”,历时3个月暗访体验26个县。针对螃蟹过度捆绑、卤味鲜活水产包装占重等不规范称重行为,开展农贸市场商品称重消费体验,有力配合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浙江省消费者组织积极助力打响放心消费品牌,修订印发《浙江省放心消费单位建设社会监督管理办法》,省市县三级消保委分层开展消费体验,4000多名消费维权义工,历时2个多月,圆满完成11007家申报单位体验评价任务。
2019年,浙江省消费者组织形成省食品安全县“回头看”总报告和26个子报告、2019年度放心消费体验评价总报告和11个子报告,积极服务政府部门精准监管。
聚焦消费痛点 力促行业规范有序
2019年,长租公寓“甲醛超标”“消费贷陷阱”等负面报道频发。浙江省消保委发布21家长租公寓平台消费调查报告,揭示诱导消费者选择分期贷款、隐瞒分期服务、不注重室内空气质量、宣传告知不明确、服务质量有待提升等五大乱象。约谈自如、爱上租、蛋壳公寓、诚客公寓、迦禾地产等企业,提出整改意见。针对长租公寓租房贷问题,及时向浙江省政府反映并提出建议,得到省领导批示。2019年12月,浙江省消保委受邀参加央视财经“3·15月度特别直播间”,就长租公寓市场乱象接受访谈。
2019年,浙江省消保委开展视(音)频网站会员服务消费调查、综合类书店消费调查、网约车消费服务“回头看”等活动,深度揭露行业弊端,客观反映体验满意度,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瞄准难点 多元化解消费纠纷
2019年,浙江省消费者组织调解商品房、汽车、投资移民中介、医疗美容、预付式等领域重大纠纷308起,及时发布投资移民、房屋租赁消费警示。
针对西安奔驰车主维权事件,浙江省消保委及时约谈奥迪、宝马、上汽大众等汽车厂家,元通、康桥、广成等8家汽车销售商,督促企业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
2019年6月,媒体曝光武汉影院3D眼镜收费事件,浙江省消保委联合省电影放映协会及时召开座谈会,公开发布联合声明,推动省域影院免费提供3D眼镜,受到中消协肯定。
2019年,浙江省消费者组织受理投诉处理率达到99.8%,全省108家消保委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办理诉调对接案件305起,支持消费者诉讼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为消费者选择提供实用指引
为培育理性、文明的消费者,浙江省消保委深化消费大讲堂活动,发起“信用让消费更放心”百场主题教育,联合系统上下,动员行业协会,把金融、保健、食品等消费知识,送进乡村、社区、学校和企业。
2019年,全系统开展教育宣传活动399场。在中消协组织的“第二届优秀比较试验项目”评选、消费教育宣传资料征集活动中,浙江多家消保委受到表彰。
2019年,浙江省消保委出台《比较试验工作规范(试行)》,省市县三级全面开展商品比较试验,加强消费信息服务。2019年开展了吸油烟机、家用洗碗机、室内照明开关、手环式血压计、童鞋、智能马桶、燃气灶具等商品比较试验。全部样品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覆盖线上线下平台主流商品,以实用性为导向测试性价比,为消费者选择提供实用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