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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公布71项免罚情形
作者:刘文新


  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制定《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免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为各类经营者提供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对当下减轻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复工复业尤其具有现实意义。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梳理出71项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按照类型划分,涉及市场监管13个领域,包括证照、广告、网络合同、知识产权、特种设备、计量、标准化、工业产品、认证、食品、药械及化妆品、一般产品质量及价格监管领域。按照具体的处理方式划分,清单涉及的轻微违法行为分为两类:一是根据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应当先行采取责令改正等行政措施,责令限期改正后当事人及时改正的,免予行政处罚;二是根据《行政处罚法》一般规定,违法行为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免予行政处罚。这两类事项,大致可以认定为主观上属于无心之失,客观上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
  《清单》列明的71项免罚情形,并不是应当免于处罚情形的全部归纳,不意味着《清单》之外的违法行为不能“免罚”。重庆市各级市场监管机关将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综合考虑案件各方面因素,应当不予处罚的,不得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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