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为支持相关企业在疫情防控相关商品或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福建省7个商标受理窗口加强对疫情相关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核,确保商标受理服务安全无虞、平稳有序。
2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正式发布,明确对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依请求予以优先审查办理。福建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据此通知进一步加大宣传和解释工作,就疫情期间如何办理商标申请、续展等业务发布温馨提示。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一收到相关企业关于疫情防控商标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即可压缩办理时限,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沟通汇报,该局商标处于2月27日和3月13日先后两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发文,请示要求加快福建省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地区的11家企业的25件商标依申请予以优先审查。其中23件为商标注册申请,1件异议答辩和1件驳回复审。涉及商标申请的商品范围主要为抗菌剂,抗菌洗手液,卫生消毒剂,空气消毒设备等疫情防控消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