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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作者:程宇 朱海


  本报南昌讯(程宇 记者朱海)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把控野生动物市场交易监管关口。《通知》要求,各级市场监管系统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最严厉的手段,依法履行野生动物市场监管职责。对前期野生动物市场监管情况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结合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专项执法行动,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严格查处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深入开展广告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涉及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广告的违法行为。严格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对含有“野味”“野生动物”“火神山”“雷神山”“新冠”等字样的自主申报企业名称予以限制使用,依法从严控制。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在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场所销售、加工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的检查,监测防范为逃避监管而使用拼音、谐音、英文等手段表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通知》强调,强化联防联控,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在部门间、地区间及时互通监管执法信息,加强对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强化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类野生动物保护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的作用,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坚持发挥12315平台的监管作用,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全力保障诉求渠道畅通,及时回应群众咨询事项和合理诉求,第一时间化解群众矛盾。开展疫情期间咨询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及时公布群众投诉热点和市场违法典型案例,从重从快处罚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稳定。《通知》提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公众教育,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野味”,自觉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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