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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慎防食用野生蘑菇引发的食物中毒
作者:贾珺


    ■本报记者 贾珺
  蘑菇的种类繁多,超过3.6万种。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中,蘑菇被归为菌藻类,该类食物含有蛋白质、多糖、β-胡萝卜素及铁、锌和硒等矿物质。蘑菇分布的地域也非常广,森林、草原、平原、路边等都可以采到。我国已知可食用的蘑菇有1000多种,有毒蘑菇有400多种,其中含剧毒可对人有致死危险的蘑菇有40多种。为帮助消费者预防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的有关专家特意对广大消费者做如下消费提示。
  一、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
  目前尚无简易科学的方法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所以个人不要采食野生蘑菇。同时,也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生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特别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更不要轻易食用。
  二、谨防误食野生毒蘑菇
  由于有毒蘑菇与普通食用蘑菇很难鉴别,仅依靠民间流传下来的“经验”不能保证不误采有毒蘑菇,导致经常误采误食野生毒蘑菇发生中毒现象。
  三、出现中毒症状立即就医
  不同种类的毒蘑菇所含毒素不同,引起的中毒症状也不同。野生蘑菇中毒的种类有,胃肠中毒型、神经精神型、溶血型、肝脏损害型、呼吸与循环衰竭型、光过敏性皮炎型等。其中,胃肠中毒型最为普遍。一般误食毒蘑菇后,最短可以在10分钟、最长6小时后发病。一旦食用野生蘑菇后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立即送医。
  四、生产经营者做到“三不”
  生产经营者在加工、售卖野生蘑菇时,应做到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不认识的蘑菇,要确保所加工、经营的蘑菇中未混入有毒蘑菇,以避免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五、有关单位要警示风险
  在野生蘑菇采食期,产菇和有采食野生蘑菇习惯地区的监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和告知公众,不要随意采摘、食用野生蘑菇。同时,根据各地误食毒蘑菇中毒特点,结合气温、湿度、降雨量等因素,在蘑菇成熟期前进行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建议在出现过严重误食毒蘑菇中毒的地方,竖立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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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抽检·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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