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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十八批“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
药店截留口罩被处罚
作者:任震宇


  本报讯(记者任震宇)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的违法行为。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开曝光第十八批相关典型案例。
福建
  1月28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对福建永惠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六十六分店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定点销售一次性医用口罩时涉嫌截留口罩等防控物资1300个,导致众多消费者来店内买不到口罩,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湖北
  1月29日,湖北省仙桃市市场监管局对仙桃市耀威机械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疫情期间使用自己生产的自动口罩机共生产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无中文标明的真实厂名厂址的一次性口罩11万只,已售出8万只。仙桃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上述口罩的行为,并作出没收上述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口罩1.8万只,罚款46.64万元的行政处罚。
  2月28日,仙桃市市场监管局对湖北仙盟卫生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并对当事人生产的某批次一次性口罩产品进行抽样送检。经查,上述批次的口罩产品过滤效率和标识等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涉案口罩共计13.2万只。仙桃市市场监管局经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一次性口罩13.2万只,罚款39.6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东
  4月1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交办线索,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对广州市标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查,广州市标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刘某介绍,收到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认证申请,共出具了虚假证书4张,获利5000元。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刘某作出责令改正,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
  4月15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对北京喾之康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未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擅自在其委托山东云杰永盛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质诚”牌“PM2.5口罩(透气型)”产品包装上标称“本品已通过ISO9001ISO1348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涉案产品共5000个,货值金额8万元,违法所得1.64万元。昌平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罚款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4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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