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聂国春
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电子产品的普及,我国网络游戏发展提速,网游人群的低龄化趋势也初步显现。有报告显示,三成以上未成年玩家在游戏中接触到暴力、赌博、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增加。“相对于成年人群体,青少年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网游沉迷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对于青少年群体的伤害更大、更深远。”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贸易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民建江西财经大学委员会主委李秀香直言,预防和解决青少年网络游戏问题,已不单单是个体之事,更是关乎社会发展的大事。为此,李秀香提交了一份关于“如何防止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的议案。
李秀香在调研中发现,部分游戏平台已有游戏防沉迷系统,但各平台之间的用户在线时间是独立计算,且不会共享。直接的后果是青少年用户可通过安装多款游戏来规避防沉迷系统限制。并且,游戏企业的防沉迷系统是否完全符合规范,外界不知,存在严重的不透明性。
李秀香认为,必须建立国家级网络游戏防沉迷平台,运用最先进的技术采取措施综合治理,例如区块链技术。“借助区块链的分布式账本技术,将用户的标识和防沉迷数据记录上链,实现青少年登录所有游戏的防沉迷数据的集中统一。”李秀香表示,所有游戏企业在同一份账本上记录用户的在线时长,并按天计数,可以严格准确地记录和控制青少年登录游戏的时间。政府监管部门和家长可以按权限查看相关链上数据,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在李秀香看来,区块链的公开透明和不可篡改的特性,既防止了游戏企业作弊的可能性,也确保了监管政策的执行也在阳光下进行,并且过程和细节可以追溯,有利于监管部门配置监管技术手段,快速发现问题并做出反应,大幅提高监管的效率。此外,区块链技术的应用,需配套人脸识别功能,确保登录游戏用户的确切身份,防止借用或盗用其他人身份登录游戏。
据了解,我国《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于2010年8月正式实施,明确了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网络游戏,不得含有诱导违法犯罪以及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虽然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已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区别对待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用户,但却缺乏具体可操作的分级管理制度,当前更多的是依靠网游运营商自觉遵守。”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朱永新说。通过调研,朱永新还发现,目前只有上海、山东专门成立了网络游戏行业协会,尚没有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导致游戏行业标准不一。更有部分企业为了利益,将审批过的游戏通过后期升级修改内容,规避监管。
对此,朱永新建议,从网络游戏类别、认证、时长、充值方面建立网络游戏分级制度,由文化和新闻部门审核监管,修订完善网络游戏相关法律法规。
朱永新表示,可根据目前社会发展客观实际和网络游戏内容(是否包含暴力内容、不良语言、性内容等),从早教类、管控类、限制类、禁止类等方面划分,对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建立网络游戏产品分级制度。其中包括实行用户注册登录实名认证分级(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身份证信息、手机号、人脸识别等),实行未成年人登入网游时段、时长监管分级,实行游戏充值限额分级等。
朱永新同时建议,由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新闻出版署等部门负责建立第三方网络游戏分级监督及评价机构,试行行业自主监管,制定评价标准、评价体系。同时,加强网络游戏分级审查监管,对违规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立法方面,建议对《未成年保护法》《网络安全法》《出版管理条例》《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增加“基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网络游戏分级”相关内容。同时,各地区也应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尽快调整完善相关管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