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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诊疗入医保路还有多远
作者:李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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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医疗”能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至基层,有利于解决看病难题,加上疫情期间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在互联网医疗机构复诊可医保报销的政策“加持”,更加增添了参保人员对于在线诊疗入医保的想象空间。
破冰之旅开始
  疫情使得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慢性病患者看病、复诊、用药面临困难。就在人们转至互联网寻求医疗服务之时,医保部门不断推进将互联网诊疗纳入医保报销。
  3月2日印发的《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在互联网医疗机构复诊可进行医保报销,同时鼓励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不见面”购药服务。
  武汉是疫情防控的主战场,40多万重症慢病患者复诊购药受到影响,武汉市医保局为微医互联网总医院开通了医保支付,同时,武汉市中心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等医院的互联网诊疗也被纳入医保。
  据武汉市医保局方面介绍,患者可在互联网医院网上复诊,互联网医院将处方信息流转至门诊重症定点零售药店,药店进行医保结算后,通过快递公司完成药品配送。据统计,武汉每天纳入医保支付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超过1300单,向定点零售药店流转处方超过1100单。
  一场医保的“互联网革命”加速开启,不仅在武汉,浙江、天津、江苏、上海等地也发布通知,试水将互联网诊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通过北京市医保局互联网复诊在线医保报销现场认证后,阜外医院成为北京首家通过“互联网+医保”验收的三级甲等医院。“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互联网复诊服务时先对其进行电子实名认证,发生的‘互联网复诊’项目可在线实时分解、即时结算。”北京市医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杜鑫表示。
首诊有待突破
  根据2018年发布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时,医师应当掌握患者病历资料,确定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为某种或某几种常见病、慢性病后,可针对相同诊断进行复诊。但这份文件特意强调“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导致首诊成了互联网医院和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时的禁区。
  从现有政策来看,“互联网+医疗”仅限于对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尽管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近日发文提出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但由于负责互联网诊疗准入管理的卫健及负责医保支付的医保部门未参与,不少专业人士仍持保守态度,认为互联网医疗首诊落地仍需由这两个部门参与出台具体政策。
异地诊疗是难点
  “互联网+”医疗打破了地域的限制。而要将在线诊疗纳入医保,势必涉及异地结算。
  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这份事关未来10年国家医保改革的顶层设计纲领提出,要适应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互联网+医疗”和医疗机构服务模式发展需要,探索开展跨区域基金预算试点。这意味着,不久的将来,第三方互联网医疗平台跨地区提供服务,将如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一样,可以使用不同地区的医保基金预算。
  但现实是,不论是定点医疗机构还是互联网医疗机构,目前只能针对所在地的参保人员实现在线复诊的医保结算。
  对医疗机构的复诊,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健康经济研究室主任陈秋霖表示,其结算相对简单,相当于将线下医疗转到线上,医疗机构增加了一个项目或科室,但这并没有解决异地参保人员在线诊疗的结算问题。相比之下,互联网医疗机构的结算则更为复杂,因为平台服务的是全国的病人,这种情况下如何进行结算仍需探索。
  不论是互联网问诊还是互联网购药,业内专业人士认为,这更像是地方政策介入了地方医疗机构的医保,给当地患者提供服务,还谈不上实现“互联网+医保”“互联网+医疗”。
  事实上,“互联网+医、药、险”并非一蹴而就,监管和控费是重点也是难点。比如,如何避免因互联网便利性带来的过度使用,如何防止虚构医疗服务的骗保行为,如何将国家集中采购药品纳入线上医保等,都还需要在创新中寻找答案。 (李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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