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郑州讯(记者耿记安)7月9日,记者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期组织人员抽取了省内17个地市(县)辖区商户生产(经营)的车用柴油、车用乙醇汽油、危险化学品有机类、危险化学品无机类、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防爆电气、电线电缆、漆包圆绕组线、安全帽、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等11种特种产品样品,共涉及363家企业的384批次产品,经检验,371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1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记者获悉,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
车用柴油。经检验,周口市豫龙石油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车用柴油,洛阳龙达石油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车用柴油,罗山县陶园加油站销售的1批次车用柴油,以上3批次产品的闪点(闭口)项目实测值均低于标准要求。闪点是可燃性液体贮存、运输和使用的一个安全指标,同时也是可燃性液体的挥发性指标。闪点低的可燃性液体挥发性高,容易着火,安全性较差。
车用乙醇汽油。经检验,方城县鑫之源石化有限公司、泌阳县祥源加油站、商丘市睢阳区路通加油站、商丘京标石化有限公司共4家企业所销售的车用乙醇汽油其他有机含氧化合物含量项目实测值超标。同时,后3家企业所销售的车用乙醇汽油还存在乙醇含量项目不达标的质量问题。
防爆电气。经检验,焦作市虹发制动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隔爆型电力液压推动器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电线电缆。经检验,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分别是:郑州亿鑫阻燃线缆有限公司、河南博翔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河南裕隆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般用途单芯硬导体无护套电缆产品,上海豫亮电线电缆有限公司、郑州市国琳电工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软电缆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