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企业北京中软金马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吊销已满三年。向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请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法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营业执照正副本已丢失,特此声明。
北京中软金马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