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近日,记者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省市场监管局近期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517批次,涉及调味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和食用农产品等食品,其中不合格样品8批次。不合格项目中,过氧化值超标问题突出。
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宿迁市利群时代商贸有限公司宿迁项王路店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生产者为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镇江市句容市崇明街道绿之果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对眼睛与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胡记壹号零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江苏好食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藤椒花生(生产日期2020-01-03)和淮盐花生(生产日期2020-01-03)2批次产品,以及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喜多多休闲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无锡市禾滋禾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邳州市赫森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红薯片,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华联超市张庄街道华西苑加盟店销售的标称江苏顶汁味糖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淀粉,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其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污染,或者是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被污染。
淮安市盱眙县旧铺镇黄芳门市销售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氧化硫是一种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蔬菜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改善蔬菜制品的色泽,从而超量使用或使用时计量不准确。
苏州市南环桥市场黄光印干货店销售的标称苏州市利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东吴调料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甜蜜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同时为改善产品的口感,在产品中添加甜蜜素等甜味剂来调节口感,也有可能是原辅料及生产环节把关不严。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