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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成立汽车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
助力汽车消费维权 共建共享良好消费环境
作者:吴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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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8月13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首届汽车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成立。
■本报记者 吴采平 文/摄
  8月13日,第十八届华中国际车展在武汉开幕,作为车展活动的一部分,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首届汽车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汽车消费投诉居高不下,需要一个专业团队来帮助消费者维权,而专业人士也需要一个组织团结起来,汽车专委会正好提供了一个平台。”湖北省汽车专委会副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戴盛仪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专委会的成立将为消费者提供更专业的汽车维权服务,也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汽车消费环境,激活汽车消费市场。
  湖北省消委会秘书长陈方军向记者介绍,湖北省汽车专委会的专家队伍由33位学者教授、公益律师、行业专家、工程师等社会专业人士组成,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为消费者提供汽车消费维权服务。专委会将为湖北省各级消委组织提供汽车消费纠纷调解专家意见和建议;接受消委会委托,调处相关汽车投诉;开展汽车消费指导,营造良好的汽车消费环境,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
  会上,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通报了全省消委组织2年多来受理汽车消费投诉的情况。2018年至今,湖北省各级消委组织共受理汽车及零部件咨询投诉10500件,且逐年呈上升趋势明显。从投诉性质来看,合同争议、质量安全、售后服务成为投诉的重灾区,合计占比高达76%。其中,合同类投诉占比28%,质量类投诉占比27%,售后服务类投诉占比21%。
  湖北省消委会在《全省消委组织受理汽车投诉情况分析》报告中指出,目前汽车消费维权存在“四难”:
  一是销售陷阱识别难。主要表现在销售信息不对称、售前承诺不兑现、高举无息贷款的旗号,巧立名目收取手续费、金融服务费,将库存车、问题车或销售前就知晓有瑕疵的车辆销售给消费者等;
  二是合同违约兑现难。合同类投诉主要集中在不平等格式条款和合同违约行为,主要涉及到按揭购车潜规则、变相加价、强制保险、订金不退等,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些合同只强调消费者未按合同约定交纳车款的违约责任,而没有明确4S店不按时提交车辆的违约责任。混淆定金与订金概念,且合同条款内容模糊;
  三是汽车质量鉴定难。目前,因汽车发动机、变速箱、方向机等主要零部件发生的质量认定问题已成为投诉双方争议的焦点。厂家出具的检测报告往往难以让消费者信服,只有依据相关检测机构出具权威检测报告来认定相关事实。但高额的检测费用和风险,成为消费者维权的“拦路虎”。由于责任认定、检测困难,加上消费者缺乏专业知识,与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很难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
  四是三包责任履行难。汽车“三包”规定施行以来,为解决汽车售后服务问题,提高产品质量,督促经营者依法履行法律责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一些汽车经销商仍在汽车“三包”规定的维修内容、维修次数、时间计算、行驶公里数等执行方面大打折扣,相关的售后服务承诺难以兑现。存在三包只单包、过度维修、只换不修、维修技术不过关、维修价格不透明等共性问题。甚至以次充好更换劣质配件忽悠消费者,故意夸大汽车故障,导致消费者花了不少“冤枉钱”。
  从众多投诉案例可以看出,责任认定、鉴定检测、信息披露、知识缺失等是当下广大车主维权的难点和痛点。
  为此,湖北省消委会建议广大消费者购车注意以下问题:选购汽车应详细了解商家优惠、降价让利的实质内容,防止落入“优惠让利”的陷阱;预付定金需谨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交付一定比例的定金,最好不要一次性提前预付全部车款;购买车险是自愿的,消费者可以拒绝汽车经销商的强迫购买车险行为;签订购车合同时,要将购买汽车的品牌、型号、配置、价格、付款方式、保质期限、交车时间等通过文字的方式予以明确,以防出现消费纠纷口说无凭;车辆交付时,要认真仔细按照交接所列内容逐项进行验收并确定签字;保留好购车凭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与商家取得联系,不可私自拆装汽车零部件,要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以免因不正常使用造成车辆损坏,致使无法索赔。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少华表示,在湖北省抗击新冠疫情取得重大战略成果、行业复工复产加快推进、汽车消费逐步复苏的大环境下,湖北省消委会积极搭建汽车消费维权专业化平台,引导相关企业作出依法诚信经营和消费维权承诺,与中消协开展的“凝聚你我力量,让消费更温暖”公益活动和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等28部门联合开展的“放心消费在湖北”活动有机融合、相互呼应,必将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共建共享良好消费环境、激活汽车消费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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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车评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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