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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
开展电动自行车联合执法行动
作者:陈晓莹 李青山


  本报广州讯(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9月1日,记者从广东省佛山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对佛山市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业进行规范整治,该局组织开展为期两天的全市电动自行车治理联合执法行动。从8月31日开始,由市、区两级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联合公安部门对各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行动主要采取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进行突击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是否有CCC认证标志,CCC标志是否真实有效;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有合格证明,销售的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等配件是否为原厂产品;是否存在销售拼装、非法加装或者非法改装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执法行动,还邀请了电动车行业技术专家现场提供技术支持。
  记者了解到,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发现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座椅长度不得超过35厘米,但部分销售单位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有改装行为,擅自加长了电动自行车座椅,有的则安装了行李箱或货架;二是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私自用较为便宜的铅酸电池代替锂电池,或者用较为便宜的非原厂家电池代替原厂家配套的电池,以此降低成本。以上两种行为均存在安全隐患,蓄电池的更换还容易引起消防安全问题。
  执法人员还发现一家涉嫌无证经营的门店,该门店无证销售各种品牌的电动车,还存在擅自设立电动自行车上牌点的违法行为,佛山市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已对其立案查处。
  截至目前,佛山市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209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及配件销售单位65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份,拟对14家销售单位作出立案,有效打击了违法电动自行车销售行业中的各种乱象,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及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市民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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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电动自行车联合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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