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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
试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作者:张恒


      本报大连讯(记者张恒)“真是没想到,当天申请,市场监管局当即受理,当面审核、当时发证。这样的制度改革,解决了生产企业准入不准营的难题,对企业是‘及时雨’。”10月30日,大连荣华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的王女士拿着生产许可证,感慨地对记者说。
  据王女士介绍,大连荣华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向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申请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增项。项目投产,每月可达产5000万包,产值700万-800万元/月。如果按照过去的审批流程,企业拿到生产许可证大约两个月时间,将减少产值1500万元。今年,大连市市场监管局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改革审批方式,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实行告知承诺,做到当天申请、受理,当天决定、发证。该公司当天组织生产,当日产生效益。
  记者在大连市行政大厅采访时了解到,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是辽宁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便民化改革,扎实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的重要举措。大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从根本上解决阻碍营商环境,不符合“放管服”“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的问题,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开展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全面清理涉及证明事项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推动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经清理,取消政府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5项,取消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17项;修改涉及证明事项的政府规章16件;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22项。同时,按照司法部、辽宁省司法厅的要求,结合大连市实际,在教育、农业、住建、卫生、民政、公安和司法领域中确定51个项目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大大压缩了审批时限,提高了行政效率,受到行政相对人一致好评。
  大连市行政大厅注册窗口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大连市出台的《大连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程序规定》,对制定程序予以优化,对设置证明事项、兜底条款等妨碍“放管服”的内容予以限制,同时规定了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立法”、保障公平竞争、定期清理等内容。通过制度建设固化工作成果,确保大连市的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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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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