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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指“阴阳合同”“高估高贷”等行为
12月起大连实行二手房网签备案
作者:张恒


      本报大连讯(记者张恒)11月2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大连市住建局获悉,大连出台二手房新政,规定自今年12月1日起,在大连市内的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买二手房,将跟新房一样,需要与房产交易中心联网的系统来进行网签。这意味着“阴阳合同”这一类暗箱操作将没有存在空间。
  大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介绍,大连市出台的《大连市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意味着大连市内这四个辖区的二手房交易,合同不再是中介公司单方出具,必须是在交易部门的网签备案平台来进行网签,进而该合同将作为办理贷款,纳税申报和不动产转移登记的重要依据。
  从12月1日起,除了赠与、继承、判决、析产、互换、夫妻间转移、直系亲属买卖、以房抵债等情况之外,大连四区几乎所有的二手房交易都需要进行网签备案。
  据了解,该政策主要面向的是二手房中介的经营行为,对买房者以及买卖双方的房产交易成本都不会产生影响。实际交易中,购买二手房须经过一套比较复杂且繁琐的流程。在洽谈中,总会有一些购房者预算不足,首付款比较紧张。这时候,一些房产经纪人就会提出可以签双合同,在银行方面以较高的评估价格多贷出一些钱来。曾经有一些打出“零首付”招牌的楼盘,用的就是这种“高估高贷”的办法。
  新规直指的另一部分“灰色行为”被称为“低估低税”,也就是用低于成交价的那份合同向主管部门备案,以达到少交税的目的。这种行为在换手率较高的投资客中最为常见,在大连二手房交易中占比较低。“买房是大事,必须按照正规程序办,不能图一点小钱冒大风险。”大连消费者徐女士告诉记者,透明、规范的市场才能让买房卖房者真正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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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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