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浩
“率先形成新发展格局”是中央赋予长三角区域的重大使命。
长三角区域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一市三省地缘相近、文化相通、市场相融,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更是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和条件。自2019年1月《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签订以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不断推进,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高质量”和“一体化”,努力打造和实现“营商环境联建、重点领域联管、监管执法联动,市场信息互通、标准体系互认、市场发展互融,逐步实现统一市场规则、统一信用治理、统一市场监管”的“三联三互三统一”工程,更好激发长三角市场强大活力、潜力和创造力。
两年来,长三角统一示范区企业登记标准,共享市场主体数据达2亿条;培育放心消费单位超50余万家,发展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超2.5万家;开展跨地域联合执法,立案查处33家涉嫌违法主体,完成异地案件(线索)协查20余万件;推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无锡、宁波等城市间6大类10个品种追溯信息互联共享……
从最初合作机制落地生根,到全方位业务协作“枝繁叶茂”,再到如今多领域合作项目广结硕果,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放心、满意消费、质量领先,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机制,正在茁壮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