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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长三角为企业和消费者带来更多便利
作者: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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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一: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政务服务方便百姓办事。
图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启动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行动。
图三: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市场监管部门共办论坛交流执法办案经验。
  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市场监管部门协同一致的努力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放心、满意消费、质量领先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正在为企业和消费者带来更多便利。
营商环境联建
打造“统一开放”长三角
  以往长三角各省市之间市场准入政策、市场规则不够统一,现如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市场监管部门全力推进合作,越来越多的企业感受到“同城”便利,广大消费者享受到更多“包邮”福利,众多中小城市搭上长三角一体化的“便车”,长三角地区正在成为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行者和排头兵。“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内资有限公司设立接入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并作为首批开通事项上线运行,企业办理流程极大优化。
  探索登记注册文件共享简化,出台《关于简化登记材料开展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互认的试点办法》,外国投资者在提交主体资格(身份)证明时,无须再办理公证、认证或者转递,企业商务成本大幅降低。
  坚持内外资一致原则,出台《关于允许境内自然人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办法》,允许境内自然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同外国投资者共同举办外资企业,沪苏浙皖四地新设境内自然人出资外资企业206户,注册资本8.85亿美元,民间投资热情有效释放。
  践行对外开放政策,出台《关于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人士创办科技型企业试行办法》,在长三角地区推广实施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改革,有力支持科创中心建设。
  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自2020年3月31日起,上海市、杭州市、宁波市、义乌市同步启动缩短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限改革试点工作,公告时限由原先的45日缩短为20日,企业注销办理时间压缩过半。
  建设市场主体基础数据库,规范数据交换、共享、维护,确保主体数据库安全有效运行,归集基本登记信息、隶属企业、出资、人员、电子执照等17类市场主体信息共2亿条,相互推送数据3亿条次。
监管执法联动
打造“竞争有序”长三角
  长三角的产业布局从技术研发、集成制造、零件生产到产品销售,涵盖行业上下游全链条。一名上海消费者从网络购买的商品,有可能在安徽合肥生产、在江苏昆山仓储、在浙江杭州网络平台销售,一个投诉举报件、一起假冒伪劣案件、一项专项整治、一个突发事件,可能把四地市场监管局串联起来。为此,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市场监管部门紧密合作,协同联动。
  破解区域联合执法难题,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联动执法实施办法》,举办长三角地区首届市场监管执法办案论坛,总结交流执法办案经验,不断完善区域执法合作。
  启动跨区域执法资源储备,签订《长三角地区加强反垄断执法协作备忘录》,协同开展垄断案件现场检查,研究反垄断执法协助、长三角反垄断执法专家库,建立由长三角市场监管领域执法办案业务骨干组成的执法人才库,组建长三角执法信息联络员队伍。
  发起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共同查处涉嫌侵犯“博世BOSCH”注册商标电池产品,实现对生产企业、制假经销企业、假冒标识印刷企业及售假零售商等多环节、全链条打击,被市场监管总局列为区域联动执法典型案例。
  网络监管一体化加速多维共治,成立全国首个网络市场监管领域跨区域协作联盟,共同开展“网购大家评”行动,增加网络订餐板块,共有49家电商平台积极响应并参与,被评为全国第二届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十佳优秀案例。
  促进网络经济规范发展,共同制定“长三角地区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规范指引”,修改完善《长三角电商平台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发布全国首个《直播电子商务服务规范》行业团体标准,对电商平台、直播平台、MCN机构以及带货主播开展合规评审。
重点领域联管
打造“安全放心”长三角
  长三角是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的重地,但食品安全信息存在“孤岛化”“碎片化”现象,食品安全联动监管是大势所趋。
  共建长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在上海、南京、无锡、杭州、宁波、合肥6市率先开展长三角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一体化体系建设,推进6大类10个品种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试点,累计追溯数据达13.5亿条;以长三角上海外延蔬菜基地为基础,推广二维码信息追溯新技术应用,实现从生产源头、批发配送到终端零售的信息追溯。
  强化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数字化协同应用,全面汇集长三角抽检数据,开展共性风险大数据分析,组织开展重要节令食品统一抽检监测,统一青团类食品添加剂使用归类,粽叶、红毛丹等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标准。除食品安全以外,还积极推进其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开展“净网”联合整治,线上利用“网络订餐监控大数据抓取分析系统”对平台监测,线下加强入网餐饮单位检查。率先出台《长三角地区重大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防护工作规范》,为保障疫情期间食品抽检提供制度支撑。
  构建产品质量线上线下共治共管格局,建立长三角产品质量监管专家库和检验机构信息库,互享监督抽查结果、风险监测等信息,推进沪苏浙皖四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数据信息化平台建设,联合抽查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电线、童车、安全帽等产品854批次,与阿里巴巴、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企业开展产品质量监管领域合作。
  推动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防工作协同发展,加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特种设备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对电梯、气瓶、叉车等产业集聚和流动性较大的特种设备风险防范预警,推进全国电梯质量追溯系统的试点工作,加强电梯制造单位数据对接,推动长三角区域电梯相关数据互联共享。
消费环境联创
打造“满意消费”长三角
  2019年中消协曾开展过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前八名城市中属于长三角区域的占据了一半,提升全场景消费体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成为了消费时代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使命。
  全面打响“满意消费长三角”品牌,制定《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年)》和《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专项工作组工作制度》等配套制度,建立信息交流通报、调查研究、自查评估、专项保障等4个工作机制,从放心消费创建、消费信用体系、消费品质升级、放心消费电商平台、健全消费维权体系等11个方面深化放心消费建设,确定了区域示范领跑、网络订餐净网、退货承诺联盟、消费投诉协作、网络平台示范等5大重点行动,目前已有25万家企业承诺线下7天无理由退货。
  全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培育放心消费单位50万家以上,发展2.5万家大型商超、跨省连锁、厂方直营店“七日无理由退货”,首批67家长三角著名企业加入“长三角实体店异地退换货联盟”,242个景区响应儿童免票兼顾身高年龄规则的联合倡议。
  协同推动消费品质升级,开展“2019体验上海——消费体验馆”遴选活动,挖掘具有良好品牌形象、较高消费者口碑度和一定地域特色的消费体验馆。
  联手健全消费维权体系,起草《“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消费投诉举报协作工作机制》,联合公布长三角地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构建三省一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通道,对重大消费事件联合调查、集体约谈、共同发布,建立全国12315平台ODR企业协管机制。
质量基础联通
打造“质量领先”长三角
  以往长三角地区存在各地只认可当地检测机构报告、区域标准不统一、奖惩信息隔绝等情况。比如,一个企业的同一个产品,要在不同地区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数次检测,才能够在长三角市场流通。为破解类似难题,四地市场监管部门围绕长三角检验检测能级进行提升。
  共同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检测认证资源共治共享,以青浦、嘉定、苏州、无锡、湖州、嘉兴、宣城、黄山等市为重点区域,共同推进长三角绿色认证资源共享、市场开放、共建共治;聚焦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建筑材料等重点领域,共同开展检验机构能力验证工作,推进上海汽检“两平台一基地”建设。
  共同推动标准统一,制定区域协同标准统一编号和规则,明确统一启用“310”号段的长三角标准一体化编号,联合发布《房车旅游服务区基本要求》《文化和旅游志愿者服务规范》《养老机构设施和服务要求》等3个区域协同标准,强化在社会治理领域的标准供给。
  完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国际标准化协作平台,确定纳入专家顾问104名,成员单位63家,首批试点项目28件。
  加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计量技术规范共建互认,推动《微纳米线间隔标准样板校准规范》等7项规范和规程升级为“沪苏浙皖”计量技术规范,建立长三角区域计量标准考评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评员计量专家数据库,完善长三角地区有关计量技术考核委托和专家委派协调机制,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计量器具型式评价互认,实现长三角区域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C标志”)自我声明业务“一网通办”。
  深化质量品牌建设协作,联合开展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质量月”质量品牌故事演讲大赛,评选出100家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搭建长三角“质量教育网络学院”,建成长三角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数据库、长三角质量智库、长三角消费品召回工作一体化机制,推进长三角质量提升示范试点建设。
示范区先行先试
打造“示范引领”长三角
  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突破口,沪苏浙皖四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在这片“试验田”上探索行之有效的制度创新。
  统一示范区企业登记标准,允许企业在名称和住所中使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字样,鼓励示范区内开展“集中登记”和“一址多照”登记,对企业住所、备案场所都在示范区内的企业,允许其在统一登记管辖区域内开展“一照多址”登记手续。
  统一企业办理流程,实现示范区开办企业“一表申报”,两天办结企业设立、公章刻制、涉税事项、就业参保四个业务手续。
  建立普通注销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相互配套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实行各有关部门注销业务“数据共享、同步指引”,实现企业普通注销清算组备案及发布债权人公告在线办理。
  推进企业办理模式统一,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栏建立统一办事入口,实现跨区域身份认证,设立线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服务专窗”,实现从企业新设、变更到注销全生命周期30个高频事项的异地申报、异地办理。
  探索构建示范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机制,推动随机抽查标准、年度部门联合监管行动、部门联合监管表单、部门联合监管方式“四个统一”,全面归集市场监管部门涉企信息,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长效的信息交换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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