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一: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建立合作机制。
图二: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市场监管部门召开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一体化机制,通过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推进合作项目落实,用准路径举措,打好“组合拳”,破除行政壁垒、促进要素畅通。
下好组织保障“先手棋”
组织协调做得好不好,是长三角市场监管一体化成败的关键。
2019年初,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主要领导共同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采取“5+1+N”模式,建立年度轮值、牵头负责、会议协商、滚动推进和联合发文五大机制,设立综合协调组和若干专项工作组。
2019年4月17日,首次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在上海市召开,明确9方面年度重点合作事项及“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方案。
2020年8月26日,长三角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在浙江省嘉善县召开,发布满意消费长三角等十大合作成果,签订统一应用电子营业执照等8个合作协议和备忘录。通过构建联席会议平台和合作机制,为有序推进一体化合作奠定坚实基础。
打好督办落实“主动仗”
项目推进能否落实,是市场监管一体化有无成效的关键标准。
沟通协调“一马当先”,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组紧扣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三年行动计划和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合作备忘录,全面梳理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一体化工作,于2019年和2020年分别形成20项和22项任务的目标管理清单。
督办落实“全链追踪”,逐项细化主要任务、年度举措、时间节点、责任部门,按季度向联席会议报告一体化合作事项推进情况,基本形成了全程管理、过程沟通、重点督办、定期反馈的督办落实体系。
友好协作“强强联合”,坚持“分工不分家”原则,牵头部门主动和配合部门积极合作,形成以点连线、以线连面、以面连块的整体合力。
出好路径举措“组合拳”
路径举措用得准不准,是破除行政壁垒,促进要素畅通的关键。
紧扣一体化大市场,树立规则标准“同把标尺”,统一政策法规条件,统一企业登记标准、行政审批程序、执法监管程序、自由裁量权,基本形成协同一致的政策法制环境、市场准入规范、执法监管规则。
瞄准现代化发展方向,给予企业和群众“同城待遇”,推进沪苏浙皖四地市场监管领域的系统互联、数据互联、信息互联,提升跨区域信息资源共享水平;推动证照互认、资质互认、能力互认、结果互认、信用互认、品牌互认,减少制度性成本。
坚持长三角协作联动,设定监管执法“同步响应”,加强食品、药品、产品、特种设备等监管协作联动,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价格监管、广告监管、打击侵权假冒等执法协作联动、应急处置联动。
发挥市场监管技术优势,推动集成创新“同频共振”,聚焦质量技术基础支撑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深化长三角地区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等质量技术基础创新,联合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推动市场监管创新要素产学研一体化,促进技术基础、知识产权和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