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ETC智慧停车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透露,为加快拓展ETC服务功能,推动ETC停车场景应用,更好地便利公众出行,经交通运输部同意,选定北京、青岛、深圳、杭州等27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江苏省作为省级示范区,先期开展ETC智慧停车试点工作。
据介绍,开展ETC智慧停车城市建设试点,以满足人民群众高效停车、便捷出行需求为目标,强化“ETC+互联网”产业融合,打造智慧停车发展样板,实现停车无人值守,提高停车位使用效率,优化城市停车供需关系,推动城市动静态交通均衡协调发展。《通知》明确了六个试点主题,分别是数字赋能产业融合、区域示范带动周边、ETC+车生活服务、交旅融合绿色通行、静态交通治理、省级示范区。
《通知》还指出,未来将扩大ETC应用场景,实现ETC停车在机场、火车(高铁)站、客运站等交通枢纽以及大型商场超市、医院、高校、居民小区、路侧等停车场景的覆盖。以便利用户为导向,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渠道,拓展ETC+智慧停车、ETC+智慧加油、ETC+智慧洗车、ETC+智慧充电、ETC+智慧景区/园区等相结合的ETC多场景服务。
《通知》明确,要重视优化提升城市交通服务品质,保障ETC车辆在停车场出入口不停车快速通行,并确保计费准确、发票开具便利、信息推送规范及时,扣费短信和发票要注明停车场消费等专用用途。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