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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患者用得上 用得好
北京新增119种药品可医保报销
作者:孙燕明


      本报讯(记者孙燕明)记者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从3月1日开始,北京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正式启用,119种药品被新增进入目录,29种调出,门诊特殊疾病达到17种,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看病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去年底,国家通过谈判将包括创新药在内96种药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大幅降低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50.46%。同时结合全国各地使用情况,对临床治疗必需、应用较多的药品一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主要包括治疗癌症、慢性病、儿童疾病等药品。
  本次调整中,国家增加的119种药品全部被纳入本市医保药品目录,不少临床治疗必需、应用较多的药品价格大幅降低。以银屑病生物药白介素17A抑制剂为例,医保目录调整前,按维持期每月注射两支估算,患者年治疗费用为7万多元,纳入医保报销后降至每年6000元左右,患者负担大大减轻。
  同时,北京市医保局对门诊特殊疾病的药品报销品种也进行了适当调整完善,门诊特殊疾病达到17种,对于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大病患者,药品费用负担大幅减轻。例如,治疗肺间质病的尼达尼布,国家实施药品谈判前,患者年均药费约24万元,通过国家谈判大幅降价后,患者年均药费约为9万元,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报销后,退休职工该药年均负担将进一步降低到约1.5万元。
  17种门诊特殊疾病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多发性硬化、眼底病变眼内注射治疗、重性精神病、C型尼曼匹克病、中重度过敏性哮喘生物制剂治疗、肺间质病抗纤维化治疗、肺动脉高压靶向治疗、耐多药结核。
  据悉,自2001年起,北京市针对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的大病患者,建立了“门诊特殊疾病”制度,其门诊治疗发生的相关医药费用,按照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标准报销,且360天内只收取一个起付线。按照北京医保政策,门诊起付线为1800元,封顶线为2万元,结算周期为一年;住院起付线为1300元,封顶线为50万元,结算周期以单次计算。
  北京市医保局负责人指出,为保障新政切实惠及百姓,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医保药品目录调入、调出药品情况,及时召开药事管理会议,对本医疗机构用药目录进行调整和优化;要根据功能定位、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等及时配备、合理使用药品,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等为由影响新增药品,特别是谈判成功和续约谈判成功药品的配备、使用,保障患者用得上、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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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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