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讯(郭淑玲 记者张文章)近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市场监管所现场查获假冒“南孚”“丰蓝1号”等品牌电池,共计1820粒。
杏林市场监管所值班人员接到举报电话,称有人驾驶面包车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南孚电池。执法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深挖细查案件线索。根据调查,举报人发现可疑线索,跟踪该辆面包车到锦园附近一家店铺,目击交易现场后,立即拨打电话进行举报投诉,同时与面包车驾驶员交涉,要求对方将面包车开往派出所。杏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派出所核查,发现面包车内有大量待售日用品,并且有数盒标注“南孚”“丰蓝1号”注册商标的假冒伪劣电池,经执法人员现场清点统计,涉嫌假冒伪劣的电池共计1658粒。
根据当事人已销售的事实,执法人员继续转场突击检查相关经营场所,发现店内展示柜上摆放标注“南孚”商标标识的5号、7号电池,该家经营户有办理营业执照,能出具相应进货付款凭证。经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鉴定,该展示柜上的电池为侵犯他人商标注册专用权的假冒伪劣产品。执法人员当即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当事人驾驶面包车将上述电池送货上门并交易。执法人员现场清点统计,再次查获涉嫌商标侵权的“南孚”5号电池86粒、“南孚”7号电池76粒。目前案件正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