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聂国春
近日,银保监会连续开出两张罚单,久隆财险和人保健康分别受罚。记者梳理发现,截至4月30日,银保监系统当月发布罚单417张。其中,银保监会机关开出2张、银保监局开出148张、银保监分局开出267张。
从处罚原因看,银行方面,涉房信贷、关联交易等违规事项频频“踩雷”;保险机构方面,未按规定使用备案保险费率、销售误导等问题仍存。
银行违规放贷受重罚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加大了对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的监管,多家银行因违规放贷受重罚。
4月30日,上海银保监局一口气开出17张罚单,共计罚款1300余万元,涉及4家银行(及其分支行)和1家保险机构,处罚事由包括未对个人消费贷资金使用进行监控、未按规定开展代销业务等。
其中,农业银行旗下分支行领到的罚单最多,共计7张,每家分支行均被罚50万元,共被罚350万元。例如,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农行上海松江支行未采取有效措施对个人消费贷款资金使用进行监控,贷款资金变相流入资本市场。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农行上海南汇支行未采取有效措施对个人消费贷款资金使用进行监控分析。
违规放贷受罚的还有交通银行。4月22日,河南银保监局连开5张罚单,涉及交行河南省分行及三家支行贷款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罚单信息显示,交行河南省分行因个人线上贷款管控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被河南银保监局罚款50万元。同时,交行郑州建设西路支行与郑州商鼎路支行,均存在向提供虚假资料的借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违法违规事实,分别被罚50万元。而交行郑州中原中路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被处罚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受到警告处分。
除了违规放贷,浦发银行因2016年5月至2019年1月未按规定开展代销业务,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760万元。建行上海分行因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未按规定取消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被罚20万元。
保险处罚剑指弄虚作假
4月27日和28日,银保监会机关行政处罚页面更新两条罚单信息,久隆财险和人保健康分别受罚。其中,久隆财险因未经批准搬迁公司营业场所、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分别被罚款6万元及5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款共计16万元。
罚单信息显示,久隆财险公司此前承保的某保单未执行经备案的费率表,按照自行制定的方案承保,其承保费率显著高于备案费率,其中507笔业务收取保费比按备案条款费率计算的最高值高25.2%,涉及保费金额超600万元,多收取投保人保费150余万元。
记者梳理发现,4月保险业机构领到的罚单中,编制虚假材料、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业务套取费用等成为这些罚单中的高频词汇,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也是屡禁不止。
江西银保监局多张罚单指向弄虚作假行为。如中银保险江西分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被罚款1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大地财险赣州中心支公司因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25万元,相关负责人被警告并罚款3万元。平安产险赣州中心支公司因前述相同事由被罚款7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2万元至6万元不等。
宁波银保监局多项罚单也剑指虚假行为。如中华联合财险宁波分公司因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业务数据不真实、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被罚款58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4万元至9万元不等。中国人寿财险宁波市分公司因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业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80万元。
代理人因欺诈频受罚
记者注意到,除了处罚银行保险机构,各地监管部门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严格落实“双罚制”。在保险罚单中,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身影也频频出现于4月受罚主体之中。其中,山东菏泽银保监分局便在4月初接连发布3张罚单,对3名个人保险代理人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如代理人任某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面向外部客户营销宣传时使用的《保险进社区》等课件中,存在使用未经核实的重大疾病生存率、肿瘤发生率、意外事故、理赔数据,夸大了保险责任及保障范围,课件中引用与现行《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不符的说法等问题。代理人赵某、成某存在欺骗投保人、诱导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等违规行为。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朱俊生认为,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违规与代理人首年保费佣金较高、后续基本断崖式递减的收入机制有一定关系。这种佣金机制容易使得代理人产生短期行为,所以应该有更多完善机制,以激励代理人的长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