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关键时期,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让消费者放心的消费环境的必要条件。随着互联网信息数据量的不断激增,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数据如何采集、使用等引发了一系列问题,相关的新型法律问题不断涌现。在本届大会期间召开的创新和知识产权发展论坛上,与会专家就数字化治理中的知识产权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推动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董晓鲁处长表示,互联网行业是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平台服务的优势来培育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但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也给治理工作带来了一些新的挑战。工信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在推动产业不断创新的过程中,也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
一是推动制造业等关键领域的知识产权布局,加强这些领域的专利分析、预警。二是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培育,推动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三是积极推动重点领域的产业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相对接,包括支持研究机构开展互联网人工智能、车联网环境下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许可模式研究。四是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等部门开展行业打击侵权假冒专项活动。五是推动国际合作,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知识产权服务。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高级工程师周洁介绍说,为了推动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国信通院推出了产业创新与政策大数据平台。该平台通过深入的数据加工和标准引领对影响创新要素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跟踪,向业界传递最新的创新动态,以达到、加快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目的。
网络直播成著作权监管重点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在各类互联网产业中,网络直播是著作权纠纷的新热点。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赵杰处长表示,我国前十类的互联网应用当中,跟著作权(版权)直接相关的有五类应用,包括网络新闻、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文学和网络游戏。这些应用实际上是运营着有著作权属性的资源和作品。
现在,很多网络企业更加注重版权的购买、运营,不少视频公司、音乐公司靠运营优质的版权资源塑造了很好的商业模式。社会公众版权意识也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网民认识到版权的价值,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愿意为正版资源付费。
赵杰表示,在网络著作权保护方面,监管部门仍然遇到四个难题。一是网络侵权盗版出现了多中心、速度快、范围大、数量多的特点,盗版资源从服务器中心逐渐转移到共享云存储。二是盗版更具隐蔽性,多是通过微信群、QQ群来发布。三是已经形成了侵权产业链。四是平台责任的问题,现在各类电商平台、手机应用商城成为了侵权盗版的隐蔽区、重灾区,目前已查办的大量案件都是通过电商平台来销售盗版制品的。
针对这些问题,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当中也在不断改进探索,今年中宣部将加强对短视频领域、网络直播领域、体育赛事领域、在线教育领域的版权监管。
强化个人信息保护
用户提供给互联网企业的个人信息究竟是否属于企业的知识产权仍存在争议,但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却已经成为共识。
科大讯飞法务部总经理朱静表示,互联网企业掌握了非常多的数据,数据的权责应该相匹配。第一,数据要确权,明确权利归谁所有,应该如何使用;第二,在数据利益方面,要特别注意平衡国家安全、个人隐私保护和商业利益三者的关系;第三,数据的保护方面,企业内部怎样做到合规、做到落地执行。
针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难点问题,新浪法务部总经理谷海燕认为,移动APP相比以前的互联网PC端,都给社会生活带来很多的改变,但它需要用户随时提交个人信息用来交换服务。近几年,网信办、工信部等监管部门通过频繁通报违规企业的方式,来传递一个信号,就是将对APP进行常规常态化的监管,监管领域将越来越细。
谷海燕建议,平台作为个人信息的密接者,要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认知,建立合理的商业道德和数据流通的规则。在融合服务商、提供第三方服务时,要和第三方介入商在契约中明确权利义务,要制定用户协议和管理规则。企业要在保障传统的商业道德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流通规则,才可以让数据流通更加活跃,才能保护用户权益,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