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浙江省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日前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进一步加强消费纠纷诉源治理,完善司法确认程序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凝聚共识、务实履行,共同推动消费纠纷高效实质化解。
据了解,2018年5月,宁波市消保委与宁波市中院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宁波市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通知》文件,首次明确通过司法确认服务诉调对接。文件发布后,消保委与法院两大系统针对消费维权这一量大面广的诉源领域,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协作共为。面对案多人少,线上线下多点多地爆发消费纠纷的实际状况,经营关系厘清难、主体责任溯及难、舆情发酵回应难的“三难”现实,双方建立互动机制,消保委着眼调查、取证、调处,遇到困难需要法院助力与提供支撑的,法院开设巡回法庭、开展诉前指导、进行庭前调解,对协议履行存在不确定因素的,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双方分流案源、分层应对,把人力、物力、位阶资源适配在相应的案件上,联合解决争端,实现资源效能的最大化。
本次签署框架协议,旨在再度深化双方合作,围绕司法确认工作开展,梳理实践经验,进一步明确操作步骤、规范基本流程、完善程序内容、优化实施路径、升级互动机制。以推动消费纠纷快速实质解决为目标,探索司法确认具体流程从线下到线上的转型升级,适应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投诉变化、场景变化、业态变化,提升司法确认效能,以法院强制执行做背书,解决调解协议履行最后关键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