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未履行“禁塑”职责港丰市场被罚5万元
作者:黄劼


  本报海口讯(记者黄劼)农贸市场“禁塑”不力被罚5万元,装载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货车司机被罚10万元,这是海南省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秀英分局近期查处的两起违规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案。
  据介绍,自2020年以来,为防治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落实“禁塑”工作责任和目标,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秀英分局及当地的环保、商务等部门多次在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内开展“禁塑”宣传活动,在市场内外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及环保购物袋。同时,该局还与海口市秀英区15家农贸市场、便民点负责人签订了“禁塑”承诺书,对“禁塑”工作多次进行指导、约谈,强调市场主体务必落实“禁塑”监管责任,杜绝市场内经营户销售、储存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行为。
  近日,秀英分局执法人员对海口市海港路的港丰农贸市场进行检查,发现市场内有多位经营户违法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
  秀英分局执法人员说:“对于经营户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行为,港丰市场没有完全制止,也没有向辖区监管所报告,在秀英分局查处的港丰农贸市场内14起经营户因违法使用不合格塑料制品行为案件中,没有一起是港丰市场向秀英分局提供线索或报告的。”
  执法人员认为,港丰市场对市场内“禁塑”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没有完全履行“禁塑”监管市场主体责任,自今年3月以来,市场内发生多起经营户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案件,秀英分局依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第二条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对港丰市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对农贸市场开展“禁塑”查处的同时,秀英分局还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禁塑”检查工作。近日,执法人员在海口新海港码头查获一辆违规装载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大货车,车上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共计557箱(包)、365100个(套),使用材质均为聚丙烯(PP),属于《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中的产品。
  鉴于货车上运载违禁产品数量较多,且是在海南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专项整治期间,影响较为恶劣,秀英分局依据《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对货车司机作出10万元的罚款,并没收其运输的所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据介绍,今年以来,秀英分局积极落实开展“禁塑”工作,联合各职能部门对生产、流通环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79次,累计排查农贸市场585家次、摊位9980余次、商场超市310家次、餐饮业户2450家次、其他经营业户2080家次。截至9月6日,秀英分局共立案155起(含23起即时处罚),结案121起。在储存及运输环节检查工作中,秀英分局立案3起,结案2起,已罚没入库6万元,没收一次性不合格塑料制品约44.7万个。
  秀英分局负责人表示,该局将加强联合机制,充分发挥联动执法效能,主动与各职能部门继续开展“禁塑”联合执法统一大行动,深入到辖区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店等场所进行宣传教育,对港口、仓库等重点区域加强“禁塑”执法工作,发动各监管所,加强监督检查,把“禁塑”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同时定期开展监督巡察,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立案调查处理。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2 版:综合】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未履行“禁塑”职责港丰市场被罚5万元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