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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消保委发布《大闸蟹电商销售服务规范》
直指商品蟹产地造假“傍名湖”等问题
作者:薛庆元


      本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时下正是大闸蟹消费、蟹卡兑换的旺季,在消费者享受饕餮盛宴的同时,电商销售大闸蟹引发的消费纠纷和违法违规行为广受诟病——潜规则五花八门,以次充好、蟹绳注水、虚假宣传等问题频出。为有效规范大闸蟹电商销售市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创造有保障、高品质的消费生活,10月29日,江苏省消保委正式发布《大闸蟹电商销售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江苏省消保委长期关注大闸蟹销售问题,联合部分地市消保委连续两年组织开展了线上销售大闸蟹测评与体察,并针对就调查问题制定相关服务规范和标准规制等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调研和专题研讨。
  去年11月、今年5月,江苏省消保委分别组织召开了专题研讨会议,广泛征询了有关各方的意见。江苏省消保委负责人认为,引发网购大闸蟹商品和服务纠纷的根源是规则缺失、缺位,标准供给不足。作为大闸蟹产量、产值占全国一半的省份,江苏省消保委有责任和义务通过团体标准的制定,从源头上规范电商销售大闸蟹经营行为。《规范》从基本要求、大闸蟹品质、线上大闸蟹蟹卡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消费纠纷解决与消费引导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范要求。
  大闸蟹的“大”字体现其价值,个头越大,价格越高,某些商家便在标注大闸蟹重量时投机取巧,把绳子的重量算入螃蟹的价格,甚至标上大范围区间,严重误导消费者。根据《规范》,商品蟹重量应为大闸蟹单只产品的净重,不应包括商品标签、捆扎绳及预包装物的重量,且捆扎包装应采用安全可靠的绿色环保材料。重量标注应清晰、准确,单只误差应不超过净重的7%。如果消费者交付后发现单只商品蟹的重量(含失水率)误差在标注的最低重量7%以上,单只商品蟹则全额退款。
  今年,各大电商平台大力布局蟹券销售。但是,消费者网购大闸蟹时遇到商家跑路、客服不理睬、蟹卡无法兑换怎么办?《规范》明确要求,线上经营者缴纳不得低于30万元保证金至其所在的线上平台。同时,在消费者收到大闸蟹蟹卡订单下的商品并确认收货前,其所支付款项将全额被冻结在平台或第三方监管支付机构。《规范》要求,当蟹卡经营者提出退出平台销售时,如其在平台的待履约额超过5万元,则不允许商家退出,并可冻结商家保证金直至待履约额低于5万元,以此防范蟹卡提货困难、实物与蟹券信息不符、商家跑路等问题。
  一直以来,大闸蟹蟹卡的标注并不规范,商家模糊标注“666型”“1299型”等,没有明确说明大闸蟹的真实价格,很容易造成消费者对蟹卡价值的误解。对此,《规范》中特别规定,蟹卡使用办法和规则必须包含蟹卡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蟹季)、品牌名称和价格、产品规格型号(几公几母、多少只装、单只重量)以及产地等。简单地说,无论商家如何标注型号,都必须标明大闸蟹的真实价格,即便是“8888型”的蟹卡,大闸蟹价格“88元”也必须明示。
  为有效防范“傍名湖”现象,《规范》还规定,当消费者对商品蟹产地存在异议时,销售者应能够提供证据以证明大闸蟹产地。如果虚标大闸蟹产地诱导消费者购买并被查实的,销售者应照价退还消费者的购买款项,并承担给予消费者销售价格3倍的赔偿。赔偿数额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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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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