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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一家生产哈尔滨风味红肠的企业因2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被罚10万元。
近日,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中,检出山西大同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标称哈尔滨寒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不合格产品。生产日期为2021年6月4日的哈尔滨风味红肠(规格150g/袋),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生产日期为2021年6月22日的哈尔滨风味红肠(规格210g/袋),检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该红肠的生产企业为哈尔滨寒鲜食品有限公司,地处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镇工业新城。
经调查,哈尔滨寒鲜食品有限公司2021年6月4日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规格150g/袋)150袋均不合格,共计22.5公斤,已全部销售;生产日期为2021年6月22日的哈尔滨风味红肠(规格210g/袋)120袋也均不合格,共计25.2公斤,已全部销售。目前该企业已采取召回措施。
黑龙江省巴彦县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8月11日对哈尔滨寒鲜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该企业生产2批次不合格哈尔滨风味红肠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和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巴彦县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哈尔滨寒鲜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2310.08元,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