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吉林省蛟河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分局局长朱庆东
■梁建萍 本报记者 李洪涛
他声音高亢洪亮,经常“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他目光炯炯有神,不笑时略显严肃,笑起来微眯双眼,威严又亲切……他就是吉林省蛟河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分局局长朱庆东,人们口中的“朱大队”。入职37年来,朱庆东始终坚守在执法办案一线,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文明办案,积累了丰富的执法办案经验。
朱庆东1984年到原蛟河市工商局工作,200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过基层分局局长、法规科科长、经济违法稽查大队大队长,现任蛟河市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分局局长,曾被评为“先进个人”“执法办案标兵”。“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信念因忠诚而坚定,事业因奉献而伟大,青春因奋斗而美丽,人生因有为而无悔。”这是他的座右铭。
熟悉“朱大队”的同事都知道,他对待工作雷厉风行,从不轻易妥协。当案件查办陷入僵局时,他总是敢于怀疑一切,先行动起来,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疫情期间检查防疫物资时,朱庆东发现市场上销售的口罩标注有CE标志,“CE”表示什么含义?为什么标在口罩上?他通过上网查找相关资料得知,“CE”是出口欧盟的认证标志,无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那么新的问题又来了,在国内销售的口罩为什么要标注欧盟的标志呢?“CE”证书如何办理?“CE”证书如何鉴别真伪?一系列问题接踵而至,朱庆东细致入微梳理案情,深入浅出调查辨别,最终拨开层层迷雾。原来是企业虚假标注“CE”标志,借疫情“一罩难求”之时,打“金字招牌”提高知名度,最终对虚假宣传的企业作出了处理。
朱庆东对参与查办案件的每个环节都要反复推敲,广泛收集证据,重视证据链条的完整闭合。他善于总结和反思,在失败和教训中总结规律、抓住要点,把工作干得明明白白、扎扎实实。
“案件调查不能只调不查,想要办成铁案,证据是否充分、事实是否清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这都是办案人应该考虑的。”谈起案件查办,朱庆东有自己的见解。每当案件遇到瓶颈,他总能从细微处找到案件突破口。
今年4月,分局接到当地公安局移送的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化肥案。朱庆东带领分局的同事审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化肥有2批次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销售金额8万余元。有4批次不符合包装上标注的成分含量,销售金额24万余元,销售金额较大,客观上涉嫌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朱庆东将这一情况及时上报,经法制委员会探讨研究,决定向人民检察院提请立案监督。
朱庆东始终牢记“办案无小事,严谨细致是常态”,以“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为信条,始终与党组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工作,精心办案,克己奉公,守护正义。他参与查办的案件涉及供水、供电、供热、通讯媒体、殡葬、房地产、物业等多个领域。
据记者了解,朱庆东查办的3起案件被吉林省市场监管厅评为“二十佳”案件,2起案件被吉林市市场监管局评为“十佳”案件。2019年查办的生产销售大豆油混淆行为案,被市场监管总局评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暨“百日行动”典型案件,今年被市场监管总局评为“行政执法优秀案卷”。
这些荣誉证书都被朱庆东锁在了办公室的柜子里,他也从未对身边人说起过。他“建功不贪功、有功不居功”的一言一行,传递了立德立言、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每当有人提及这些荣誉时,他总是笑呵呵地说:“这都是组织对我的培养,不能代表我个人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