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3·15观点
莫让点评再“超前”
作者:戴先任

  有关部门不仅要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治理机制,还需解决控评维权案件的诉讼难点问题,提升司法机关的审判质效,提高网友的监督热情,畅通维权渠道。
■戴先任
  近日,两部影视剧接连出现了超前点评的荒诞现象。在某知名打分平台的短评打分区,大量评分在原定上线时间前集中涌入,这些短评呈现一星和五星两极分化的状态。记者调查发现,往往一条1元钱甚至几角钱的价格,就能吸引大量水军接单控评。(据12月13日央视新闻报道)
  影视剧还没播放,大量评分便集中涌现,显然控评“水军”与影视剧的播放之间出现了“衔接”问题。不得不说,这是控评“水军”犯的一个“低级错误”,但也暴露了所谓“点评”的水分。
  影视剧控评已经成了一种普遍现象,通过“养号刷分”“评论注水”,控评“水军”制造出虚假口碑,左右真实评价。“超前点评”揭开的不过是水军控评的冰山一角,水军控评已然形成了一条网络黑灰产业链。
  “养号刷分”“评论注水”等控评行为,是一种流量造假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形成了影视作品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也变相架空了观众的知情权、评价权,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些粗制滥造的影视作品通过流量造假,也能成为“好评满满”的作品;一些好作品反倒因为没有流量,或是遭“水军”恶评,声誉与票房都受到影响。
  网信办近年来出台了多项规定,如《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都对刷帖控评行为有较为细化的规制,相关监管部门也多次对控评行为进行严打。但是,影视剧控评现象仍屡禁不绝,究其背后原因,主要在于目前对影视剧控评现象缺乏长效化的治理机制,影视剧控评的违法违规成本较低,相关法律法规没能被有效激活。
  “影视剧超前点评”暴露了影视剧点评的痼疾,不能让“超前点评”的水军们再肆意妄为。针对影视剧控评现象,有关部门不仅要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治理机制,还需解决控评维权案件的诉讼难点问题,提升司法机关的审判质效,提高网友的监督热情,畅通维权渠道。对影视剧控评要“以控制控”,加强约束与防控。同时,行业协会、影视剧制作方等也要加强行业自净,摒弃控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才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1 版:要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莫让点评再“超前”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