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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养老服务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实施
作者:孙燕明

  本报讯(记者孙燕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我国养老服务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已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的基本要求、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防护、管理要求等内容,划出了养老机构服务的安全“红线”,将有利于防范、排查和整治养老机构服务中的安全隐患,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据悉,《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于2019年12月27日批准发布。为让养老机构做好充分准备、顺利过渡到强制性标准要求,该标准设置了两年的过渡期。近两年,民政部围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所提的基本要求和防噎食、防食品药品误食、防压疮、防烫伤、防坠床、防跌倒、防他伤和自伤、防走失、防文娱活动意外等“九防”要求,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行业标准。此前,民政部已发布《养老服务常用图形符号及标志》《养老机构预防压疮服务规范》《养老机构生活照料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2021年12月30日,民政部又发布《养老机构老年人跌倒预防基本规范》《养老机构膳食服务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洗涤服务规范》《养老机构老年人营养状况评价和监测服务规范》《养老机构服务礼仪规范》《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养老机构接待服务基本规范》《养老机构康复辅助器具基本配置》共8项行业标准,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表示,民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行政检查,完善标准与综合监管制度衔接,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强制性标准(以下简称强标)生效落地。同时,民政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强标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并依照相关规定对违反强标的情况逐条分类列出处置方式,对违反强标、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行为,将通报相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罚,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此外,还将加强养老机构强标落实情况信息共享,供信用联合惩戒、等级评定、优惠扶持政策享受等工作应用,并通过互联网平台对强标抽查检查结果、行政处罚、奖惩情况等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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