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消费者徐先生购买的新能源车第二天就出现了故障,想要退车却被4S店拒绝。经上海市闵行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解,4S店同意退车并补偿6000元。记者了解到,这是闵行区消保委联合上海市消保委汽车办成功处理的首例符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新汽车“三包”)7日退换规定的新能源车投诉。
据了解,消费者徐先生在4S店购买了一辆新能源车,次日车辆在高架上行驶时出现失速现象,故障灯显示“请检查动力系统”,与4S店协商退换车,但未能达成一致。
闵行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随即展开调查工作并召开了调解会。4S店负责人表示,按照新汽车“三包”,应先对车辆进行检测是否满足退换车条件。对此,闵行区消保委指出,根据新汽车“三包”相关规定,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出现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等情形的,销售者应当按照消费者的选择予以免费换车或者退车。
经闵行区消保委据理力争,4S店同意为消费者办理退车。同时消费者还要求4S店赔付高额补偿金,但由于缺乏索赔依据,闵行区消保委考虑到消费者为退换车奔波产生交通费等实际损失,与4S店协商后为消费者争取到了6000元的经济补偿,消费者表示满意。
据了解,2022年1月1日,新汽车“三包”正式实施。与旧版政策相比,新规在相关条款中增加了关于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新能源汽车故障“包修、包换、包退”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