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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公开征求意见
引导种植牙形成合理价格
作者:孟刚

  本报讯(记者孟刚)8月18日,国家医保局在官方微公号发布公告,就《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明确规范口腔种植领域收费不规范、费用负担重等问题。
  今年5月,9部门联合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要求规范牙科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对于开展种植牙服务,但不参加种植牙耗材省际联盟采购的医疗机构开展重点督察。《通知》明确,国家医疗保障局将组织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以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促进口腔种植的健康有序发展。
  《通知》指出,要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方式。有序推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技耗分离”。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即种植体植入费与种植体耗材系统价格分开计价;牙冠置入费与牙冠产品价格分开计价;植骨手术费与骨粉价格分开计价等。对于目前耗材合并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收费的情况,实行“技耗分离”时,应按照扣减相关耗材线上采购均价的方式,同步下调项目价格。此外,要加强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价格监管和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应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不得以虚假的补贴或低价宣传等价格手段,诱骗欺诈患者。要精心组织开展种植牙耗材集中采购,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的基本原则,以成套的种植体系统为单元,包含种植体、修复基台,以及覆盖螺丝、愈合基台、转移杆、替代体等配件。广泛发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参与集采并准确报量。
  在强化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调控上,《通知》明确,坚持有升有降,理顺相关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群众反映强烈、费用负担重的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植骨手术费以降为主。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植骨手术费等口腔种植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在规范价格项目的同时,重新制定公布政府指导价。
  此外,实施口腔种植收费综合治理。探索建立口腔种植的价格异常警示制度。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以地市为单位建立口腔种植的价格异常警示制度,将价格投诉举报较多、定价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拒绝或消极参与种植牙集采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列入价格异常警示名单,并每季度在当地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开通报。年内多次进入警示名单的医疗机构,由省级医疗保障部门集中通报;情节恶劣的,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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