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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消保委提醒入学新生
加强自我保护 谨防金融陷阱
作者:尹训银

  本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又到开学季,针对大学生消费容易遭遇的陷阱,近日,山东省淄博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大学新生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谨防各类金融诈骗陷阱。
  大学生特别是去异地求学的学生,开学时往往会办一张银行借记卡,这样既避免携带大额现金,也便于网购支付方便,但如果不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信息,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
  淄博市消保委提醒,学生们要注重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生日、证件号码、家庭电话、住址等,尤其不要将身份证和银行卡存放在一起。卡片信息要保密,不要委托他人代办信用卡,不要将身份证件转借给他人。当接到来自银行要求确认资料的电话、短信时,应主动致电给发卡机构证实,以防止不法分子假冒银行工作人员骗取个人资料。
  时下,不少银行将大学生作为推销信用卡的新目标。一些银行还针对性地推出促销措施,例如,办卡回赠时尚礼品,卡面图案设计更加活泼等。
  淄博市消保委提醒,盲目跟风办卡、高额透支消费的不理性不仅让自己成为“负翁”,受卡所累,还可能连累父母。在办理信用卡时,大学生们要明确使用信用卡必须承担诚实守信的信用责任,办卡前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经济条件和实际消费需求,不要一味追求高透支额度,办卡后要问清使用规则,消费后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足额还款。
  眼下,不少大学生都喜欢高性能的手机,而动辄几千元的手机对不少学生来说,还是有一定经济压力的。正因为如此,不少大学生选择了分期消费。有报告指出,市场主流的大学生消费分期平台虽然产品大同小异,但是费率差距巨大。大学生通过不同的分期消费平台购买同样一款手机,需要支付的利息要相差4倍之多。
  淄博市消保委提醒大学生在办分期消费贷款前,要仔细对比各家平台产品信息,以及所有附加费用,在签订合同之前,要看清利率和违约条款以及提前还款约定,当发现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第一时间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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