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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华安财险”支公司等5家险企被罚
作者:张文章

  本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1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发布5则行政处罚信息。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等5家保险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罚款,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
  经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存在“财务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违法违规事实。2022年12月26日,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依据《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该支公司合计处以42.5万元罚款;对王家进、郑东彬、郦宁3人给予警告,各处4.2万元罚款;对陈晓瑜给予警告,并处4.8万元罚款。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南安支公司、惠安营销服务部均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违法违规事实。2022年12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南安支公司处以8万元罚款,对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惠安营销服务部处以10万元罚款;对南安支公司相关责任人陈建洺给予警告并处2.4万元罚款,对惠安营销服务部相关责任人彭少聪给予警告,并处3.3万元罚款。
  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均存在“财务不真实”的违法违规事实。2022年12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泉州监管分局依据《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处以16.5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陈宗闽、李光隐给予警告,并分处2.5万元和1.6万元罚款;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处以17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肖雪珠、梁贝给予警告,并分处2.3万元、1.9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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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版: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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