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讯(陈晓莹 记者李青山)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围绕落实“提振消费信心”消费年主题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广东省消委会正式上线全省消委会投诉信息公示系统及消费投诉预警系统。
据了解,本次上线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系统依托广东消费投诉咨询信息化综合平台(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建立,公众可在广东省消费维权网(https:/www.gdcc315.cn/)及广东省消委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广东消委会”进行查询。根据相关规定,平台将公示重大、典型的消费投诉案例,具体包括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群体性或苗头性的案例;经营者采用欺诈、胁迫、逃逸等手段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例;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者拒不配合消委会调查、调解的案例;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消委会主持下已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例;同一经营者因不当经营行为在一定时期内有多起投诉或投诉量出现大幅波动,且在消委会主持下未能调解成功的案例。公示信息包括被投诉案例的有关情况,但不涉及消费者具体个人信息等。为保证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严肃性,公示案件必须已经结案,并经过严格审核。
同步上线的还有消费投诉信息预警系统。近年来,广东省消委会系统年均处理消费投诉案件接近40万件,该系统将在综合运用全省投诉信息资源的基础上,以大数据分析为手段,精确定位消费投诉热点难点,从碎片化信息中,根据投诉案件类型、行业、地区等预设方式,进行统计分析,显示投诉变化趋势,自动找出消费者高频投诉内容,并进行主动推送,实现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商品等信息的投诉前预测,为消费领域风险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智慧化支撑。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希望通过更有针对性的信息公示,将侵害消费者的问题暴露在阳光下,提升消费透明度,降低消费者试错成本,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此外,公示平台还设有“消费投诉分析”“消费投诉典型案例”等栏目,全面向社会披露广东省不同时段、地区、行业的投诉综合情况,以及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剖析,把分散的投诉信息集中“晒”出来,有效解决消费领域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助力打造更加阳光透明、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