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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做好守护者、保护者、监督者、引导者
川渝共建消费维权“并联模式”
作者:李奇峰 刘文新

■李奇峰 本报记者 刘文新
  2月28日至3月3日,重庆市消委会、四川省消委会在四川省攀枝花市联合举办“川渝消委组织2022年度优秀消费维权案例评选活动”,这是川渝两地消委会第二次联合对优秀消费维权案例进行评选。此外,川渝两地消委会还于2021年9月、2023年3月,分别在四川省内江市、重庆市铜梁区连续举办两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消费与发展论坛,两届论坛围绕推动川渝两地市场监管一体化合作、共促消费提质升级、共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话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记者了解到,自2020年7月川渝两地消委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以来,两地消委会多方位、全链条、高质量建立健全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机制,共建跨省域消费维权“并联模式”,成效明显。截至今年2月底,两地各级消委会共受理跨省域消费投诉1033件,已解决101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87.06万元。
做好社会公共利益“守护者”
  “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共同做好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者’。”重庆市消委会秘书长谷丹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针对当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跨区域、链条化的新趋势,川渝两地消委会以共同原告的形式,就侵害两地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提起跨省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创新探索了在全国统一大市场环境下、跨省域众多不特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的司法救济机制。
  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被告胡某兵以重庆市云阳县幸福园副食店的名义,向重庆市云阳县、四川省巴中市等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食品,既侵犯了两地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2022年5月,重庆市消委会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同年6月,四川省消委会申请参加诉讼,法院经过审查后依法将其列为共同原告,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决定支持起诉。同年10月18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两地消委会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全部支持。据悉,该案是全国首例跨省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对于完善跨区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提供了有效参考。
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者”
  2020年12月,重庆市消委会、四川省消委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川渝异地消费维权机制的通知》,明确两地消费者在川渝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产生消费纠纷时,可向其住所地的县级消委会投诉。两地消委会通过及时移转、快速接收、调查调解、信息通报等6项合作措施,携手为两地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实现了两地消费者“足不出户”投诉维权。
  为提升川渝跨区域消费投诉及时受理、快速调处的效能,两地消委会按季度定期交换消费者投诉数据分析、典型案例、消费维权动态等信息。重庆市璧山区、江津区与四川省泸州市,重庆市铜梁区与四川省遂宁市、广安市等消委会联合发布投诉分析报告、消费维权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29期,做到信息互通共享。
做好企业诚信经营“监督者”
  “川渝两地消委会以消费监督为抓手,主要从三个方面,共同做好企业诚信经营的‘监督者’。”四川省消委会秘书长莫莉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
  联合开展消费调查。针对“盲盒经济”可能存在的涉嫌赌博、消费欺诈、显失公平等问题,两地消委会于2022年上半年联合开展盲盒APP消费调查活动。同年8月22日,联合召开盲盒APP调查情况发布暨格式合同条款点评会,通报消费调查发现的盲盒APP经营中普遍存在的7类问题,对5类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了点评,对相关运营企业进行了约谈。截至今年2月底,重庆、成都两市消委会联合开展两市汽车4S店、家居卖场等消费者满意度调查2次,重庆市万州区、开州区、城口县与四川省达州市,重庆市长寿区、垫江县与四川省邻水县等消委会围绕新能源汽车、月饼包装、防范养老诈骗等领域联合开展消费调查12次,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联合开展消费体察。为了解川渝两地旅游景区的消费者满意度、促进两地旅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6—7月,两地消委会共同开展了“巴山蜀水嘉景聚”旅游消费体察活动。针对消费者反映的个别景区休息座椅较少、环境卫生较差、投诉电话无人接听等问题,两地消委会及时向相关景区进行了通报,督促其整改提升。
做好科学理性消费“引导者”
  川渝两地消委会以消费宣传为抓手,共同做好科学理性消费的“引导者”。
  联合开展比较试验。2021年至2022年,两地消委会从消费者关注与实用角度,先后对14款儿童面霜、20款儿童二合一洗发沐浴露进行对比测试,向社会公布测试结果,指导两地消费者科学理性选购相关商品。
  联合开展宣传活动。2021年3月15日,两地消委会联合开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2022年3月14日,重庆市潼南区与四川省安岳县、乐至县、遂宁市船山区和安居区等五地消委会共同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线上线下宣传活动。截至今年2月底,重庆市大足区、永川区与四川省内江市,重庆市綦江区、荣昌区与四川省自贡市等消委会联合开展各类消费宣传教育活动19场次,为促进川渝地区成为富有巴蜀特色的国际消费目的地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联合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在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双11”等重要消费节点前夕以及打击养老诈骗、整治医疗美容等专项行动期间,两地各级消委会通过联合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和典型案例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两地消费者预防消费陷阱、科学理性消费以及依法维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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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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