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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意见
推动“浙里食安”建设
作者:郑铁峰

  本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人间烟火味”背后,少不了食品安全工作的保驾护航。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打造“浙里食安”标志性成果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先行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快推动“浙里食安”建设,整体构建八大工作体系,夯实食品安全责任链、迭代食品安全智治力、提升食品产业竞争力、提高食品安全满意度,致力于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先行,全力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近年来,浙江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持续向好,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杭州、宁波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食品安全县(市、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实现八连升,浙江省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实现“六连A”。
  《意见》提出,到2025年,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智能化风险管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全省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暗访合规率达到93%以上,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达到90分以上。
  要让市民“买得放心、吃得安全、食得健康、评得满意”,具体如何实现?《意见》全面梳理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架构,在主要工作中明确了整体构建八大工作体系,包括权责清晰、分层分级的党政同责责任体系,精准防控、合法合规的企业主体责任体系,全程治理、严格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集成协同、互联互通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科学先进、专业专精的技术支撑体系,服务优享、可及可感的民生保障体系,充满活力、高质高效的产业发展体系和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社会共治体系。
  根据《意见》,浙江省将围绕小作坊、农贸市场、农村家宴、校园食品安全、养老机构等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实施民生实事工程。到2025年,培育“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小作坊1500家、山区26县和农村阳光食品小作坊1500家,每年新增放心农贸市场300家,学校食堂量化等级A级比例达到35%以上,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建成率达到80%以上。建成AA级以上规范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25家,培育农村家宴一体化服务公司200家。深化阳光餐饮街区建设,动态培育食品类放心消费单位10万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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