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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打击采购加工非法捕捞渔获物
作者:陶斯颖 朱海

  本报南昌讯(陶斯颖 记者朱海)记者近日从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巩固“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成果、加强水产制品生产者监管,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水产制品专项检查。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覆盖江西省所有获证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重点检查水产制品生产者是否采购、加工“一江一湖”等禁捕退捕水域非法捕获渔获物,水产制品是否存在重金属污染、微生物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问题,标签标识是否使用“长江野生鱼”“鄱阳湖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处负责人表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对长江禁捕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切实巩固禁捕成果。市场监管部门将从3个方面发力,巩固“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成果。
  督促水产制品生产者全面开展自查,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人员健康管理、标签管理等食品安全制度,按要求配备、培训、考核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
  对辖区水产制品生产者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的水产品是否具有合法来源凭证等文件,是否存在采购、加工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无合法来源水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食品标签标识是否使用“长江野生鱼”“鄱阳湖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样进行虚假宣传;是否严格依据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原料中的污染物指标进行监测等。
  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能够处罚到人的,一律处罚到人;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强化联合打击能力,加大案件曝光力度,斩断非法生产加工销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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