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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部署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乡村行
作者:陶维

  本报合肥讯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乡村振兴局、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安徽省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乡村行”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范围部署开展“送食安知识下乡、助和美乡村建设”为主题的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乡村行活动。活动自5月开始,至11月结束。
  《方案》重点关注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消费群体。通过普及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消费群体科学认知保健食品、理性消费保健食品、正确选购食用保健食品,增强防范消费欺诈和虚假宣传意识,构建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科普宣传网络,营造良好的社会消费环境。
  《方案》明确,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全面普及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社会对保健食品法律法规知晓度。要紧紧围绕“保健食品是食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核心理念,广泛宣传保健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要积极引导消费者结合自身需求选购和食用保健食品,到具有资质的经营场所购买保健食品,购买时认清认准包装上“蓝帽子”标志和批准文号,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要查看说明书和产品标签标注的功能,并按规定的食用方法、食用量食用保健食品。
  《方案》要求,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乡村行”活动要紧扣主题,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深入农村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提升活动吸引力和感染力。要统筹发挥利用好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多种媒体平台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科普宣传社会氛围。
  《方案》强调,各部门要积极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科研院所等组织平台作用,组建科普宣讲队,编制科普宣传册,深度融合各类媒体平台,开展常态化宣传,实现多元化全覆盖,全面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建大格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消费者诉求事项,对涉及违法违规问题要按规定程序办理;对涉嫌保健食品重大安全风险问题,要一查到底,依法严惩重处。 (陶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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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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