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旨在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在众多的“纪念日”“宣传日”“倡导日”中,很少有像“3·15”这样被人广泛知晓、深入人心,这体现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敏感性和重要性,每个消费者都对交易公平、权益保护充满期待。
设立“某某日”,往往是要在该方面加强和改进,“3·15”同样是如此。因消费的繁杂和琐碎,以及消费内容的不断丰富,消费者权益保护一直都是社会的热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每天都在发生,且在可知的未来依然如此,深层次原因可能在于,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协商、交易公平、合同自由在真实的商业世界却是另外一幅场景,有太多意外和不确定,而消费者是一切商业成本的最终承担者。“3·15”是个重要的日子,其承载着一种公平理念和法治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去努力做点什么,用点滴改变让世界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