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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消委会上半年处理投诉18万余件
消费升级的商品成投诉热点
作者:陈晓莹 李青山

■陈晓莹 本报记者 李青山
  近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今年上半年投诉情况分析报告。报告显示,上半年广东省各级消委会共处理受理消费者投诉182654件,同比下降9.3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2亿元,同比下降12.13%。其中,因经营者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投诉102件,加倍赔偿金额约22.44万元。旅游住宿、消费升级类商品等成为投诉热点。
旅游住宿服务问题突显
  今年以来,消费回暖态势明显,其中旅游消费市场率先恢复。在小长假以及文旅消费政策的刺激下,商务差旅需求持续增加,消费出行意愿继续高涨,消费规模不断扩大。部分商旅经营者因接待能力欠缺、服务质量较差、实际与宣传存在差距等问题,引起消费者投诉,其中以住宿问题较为突出。
  上半年,广东各级消委会处理住宿服务投诉3396件,同比增长15.16%。消费者反映的主要问题:一是节假日大幅涨价,提前预订的服务遭商家临时加价、砍单等单方面违约,导致无法入住;二是退订费用过高,取消规则设置不合理;三是广告宣传户型、设施与实际不符,住宿环境差,客房接待服务不到位;四是同一房型线上线下预订价格不一致,涉嫌“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
  广东省消委会提示,消费者应尽量通过正规平台预订住宿服务,多方面了解掌握商家基本信息、客房信息,下单前多参考其他消费者的评论;要仔细阅读商家设置的订单取消规则、入住时间、房间设施等信息;到店前应提前联系商家核对客房情况,如因个人原因确需取消预订,尽早与平台或商家沟通退订事宜。
消费升级类商品投诉增多
  今年1—5月,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3万亿元,同比增长8.3%,商品零售额增长5.6%,市场销售增速持续加快,其中升级类商品销售增势明显,相关消费投诉明显增加,高档服饰、化妆品、数码用品等投诉占比较大。消费者主要反映商品质量和虚假宣传问题:一是服装掉色、起球、开裂、异味重等质量问题频发,与商家沟通退货退款困难;二是网购商品通过好评返现等诱导消费者作出虚假评价,并且不履行承诺;三是化妆品等标注作假,实际成分与宣传不符,造成皮肤过敏等问题;四是商家销售假冒名牌产品,误导消费者购买。
  广东省消委会提示,消费者购买服饰时,查看吊牌是否注明产地、面料成分、安全类别等产品基础信息,收到商品仔细检查有无破损、污渍等;网购商品后理性客观地进行评价,不为商家利益诱惑作出虚假好评;选购化妆品前查询是否有注册或备案信息,有无注明执行标准、质量合格标记等,出现异常反应立即停用;对于售卖假冒名牌的商家要大胆进行投诉举报。
  上半年,广东各级消委会处理家用电子电器投诉17055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22.67%。其中售后服务投诉6824件,占比家电类投诉总量的40.01%,居投诉类别之首。某知名家电专卖场大量门店经营异常关闭,消费者从APP下单的家电不发货和不退款,引发大量投诉。消费者投诉的问题:一是产品质量无保障,故障频发,使用寿命短;二是售后服务态度差,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履行“三包”售后承诺;三是产品更新换代快,老旧产品维修缺少零配件,维修成本高;四是订购家电不按时配送安装,商家跑路难以追回货款。
  广东省消委会提示,消费者购买家用电子电器产品时,要查看有无CCC认证标志,选择口碑好、售后服务完善的品牌;仔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按照说明规范操作;产品一旦出现异常,立即停止使用,询问商家产品状况;保留购买凭证,明确产品“三包”有效期,以备售后保修及维权使用。
票务规范等问题不容忽视
  上半年,各地演出市场火速升温,在丰富大众文化生活的同时,也不断激发消费市场潜力,带来经济效益。在“演出经济”活跃的同时,相关的侵权问题不容忽视。上半年,广东各级消委会处理放映、演出服务投诉1273件,同比增长17.87%,增加193件。
  消费者主要反映的问题:一是门票退改规则设置不合理,平台、票务、主办权责不清,出现问题互相推诿;二是演出内容与宣传不符,音响效果不佳,影响现场观看,消费体验差;三是正规门票一票难求,二级票务市场溢价高,扰乱演出市场秩序,消费风险高。
  广东省消委会提示,消费者在购买门票前,要仔细阅读演出时间、地点、退票退款规则等;理性看待演出需求,选择正规官方售票渠道,切勿冲动购买高价“黄牛”票、二手门票;提高甄别能力,不轻易点击陌生链接购票,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在遇到非法高价倒票行为时及时投诉举报,谨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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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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