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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自嗨锅广告侮辱死者被罚80万元
作者:刘浩

  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今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自嗨锅发布违法广告侮辱死者、手办产品广告发布低俗内容等,最高罚款80万元。
  今年以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广告法》和新修订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加大对涉导向问题及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美容等重点民生领域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持续清理查处互联网违法广告行为,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今年2月11日,上海梅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自嗨锅网上旗舰店售卖商品的标题、主图及详情页,发布含有“标价176万元致富款花蛤粉”等字样及图片的广告,与“食物中毒家属索赔176万元”舆情事件相关联,引起央广网、青春上海等媒体的广泛报道,被指嘲讽、调侃、侮辱死者及其家属,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80万元。
  此次公布的还有一起低俗广告案。海脉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为扩大某手办产品上市后的销售量和影响力,自行设计、发布了人形立牌广告,广告主体部分为某游戏中女性角色的全身图,臀部被局部放大,周围附有“安全裤为较软材质制作,增加手办可玩性,不可脱哦”等低俗内容,博取眼球。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2万元。
  此次发布的其他典型案例有:上海橙多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上海高寿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汇创酒业(上海)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上海美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上海兰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上海好卓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大汉酵素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上海太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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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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