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社召开“提振消费信心”座谈会
■本报记者 郑铁峰
为积极响应中国消费者协会“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着力解决消费领域的难点、堵点问题,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创新消费模式,优化消费体验,中国消费者报社近日在浙江省安吉县召开“提振消费信心”座谈会,来自北京、上海、浙江、河北、江苏、安徽、河南、湖北、湖南等地的消费者组织和消保机构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座谈会上,参会人员就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及提高消费者满意度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基层消费者组织如何充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等进行了交流。
多措并举
提振消费信心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崔砺金介绍了浙江省深化放心消费活动创建的经验做法。自2017年开始进行放心消费创建至今,浙江省已创建放心消费单位25万家,并积极开展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今年下半年,浙江省将继续拓展放心消费新领域,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打造全新浙江消费环境。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近年来,浙江省积极推动共享法庭建设,通过诉调对接等方式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法庭外,有力提升了维权工作效能。长兴县、临海市均出台了诉调对接地方标准,在此基础上,临海市今年又发布了消费纠纷诉调对接省级地方标准。
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王守用表示,提振消费信心要从以下4个方面着手:一是通过了解消费者组织的发展历程,提振消费维权工作者自身信心;二是加强教育引导,比如以短视频形式讲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好故事,传播正能量;三是以好产品被推广、消费者受教育、经济发展高质量等为目标,开展消费教育示范单位遴选,让广大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四是加强社会共治,除了律师团、专家库外,近两年河北省着力加强基层站点建设,一方面依托省级行业协会建立消费维权联合站,另一方面依托社区建立消费维权志愿者社区服务站。
近年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积极开展商品比较试验和消费调查,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商品比较试验也被列入北京市政府“十四五”规划。北京市消协副秘书长罗刚介绍说,近年来北京市消协相继开展了服装、鞋包、家具、家用电器比较试验,今年上半年,又开展了有机葡萄酒、有机茶叶比较试验。同时,北京市消协还对直播带货、格式合同、盲盒消费、大数据杀熟、旅游市场等领域进行了大量的消费调查,商品比较试验和消费调查报告对外发布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完善机制
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消保处处长汪霖表示,近年来,湖南省持续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为优化消费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湖南省专门出台了《消费投诉发现案件线索处理暂行办法》,加大对侵害消费者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做好消费领域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针对消费者普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推进教育收费、医疗加费、粮食等专项领域问题整治。
强化消费维权宣传工作、优化消费环境,是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几年的工作重点。湖南省消保委秘书长吴卫介绍说,2020年至今,湖南省消保委持续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制作了系列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和宣传片,并将每年3月份作为年主题宣传月,公益广告全网点击量达到1亿人次。2017年至今,湖南省消保委连续开展消费维权好新闻评选工作,营造了消费维权良好的舆论氛围,鼓励新闻记者创作更多更好的消费维权新闻作品,积极宣传维权先进典型,揭露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和典型侵权行为,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贡献力量。
搭建平台
畅通投诉解决渠道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宁海就“跟踪热点问题,搭建沟通平台”介绍了上海的做法。近年来,上海市围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创建,着力构建与企业的沟通平台,推进企业与消费者先行和解制度。自去年开始,上海市消保委和外商协会合作,平均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圆桌会议,目前已举行17次。今年根据投诉量上升的情况,还制定了联网企业季度定期通报制度。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罗申华表示,湖北省消委会通过建设消费投诉和解平台,实现消费者在线投诉,经营者在线和解,引导更多企业入驻平台。截至目前,入驻企业已达24716家,解决投诉27366项。此外,湖北省消委会还积极推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活动,目前该省共有4000多家企业参与。
座谈会上,企业代表就规范企业经营、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等方面企业所应担负的社会责任进行了交流分享。
和也科技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和也科技通过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强化诚信经营,赢得了消费者的认同。和也科技强化与专业科研机构合作,先后与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联合组建了强磁场磁生物学联合实验室,并联合西安交大一附院共建磁外科学实验室;与中科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华西医科大学、西北工业大学深圳研究院等10余家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取得了丰富的成果。目前,该公司产品授权专利已突破500余项。同时,该公司不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自2018年以来,携手浙江省嘉兴市消保委、湖州市消保委以及嘉兴、湖州两市百家经销商共同开展了“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带头承诺7天无理由退货、30天内产品不影响二次销售可无理由退货,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江苏省、安徽省、河南省以及陕西省西安市等地消费者组织相关负责人还从创建消费维权基地,发挥社会组织、专家学者以及志愿者的作用,推动提质升级、优化消费体验、提振消费信心等方面交流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