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平台“顺手买”商品在结账页面一不小心就被误点、价格虚标等问题频遭消费者吐槽,套路满满。平台、监管部门对此要严把关,消费者也要格外警惕。“顺手买”作为一种创新型营销模式,不能任由商家“套路卖”。
■苑广阔
“9.9元1件连衣裙,是真的吗?”近日,浙江宁波的袁女士对记者表示,8月3日,她在某电商平台上购物时,结算页面出现了“顺手买1件”的促销商品,1件连衣裙仅售9.9元。半信半疑的她决定下单试一试。然而,8月7日,袁女士发现,商品被寄到了另一个地址并显示已签收,联系平台客服才得知自己遭遇了店家虚假发货。(据8月17日《工人日报》报道)
消费者付了钱,却没有收到货,事后查明才知自己遭遇了店家的虚假发货,店家更是随后清空了商品,彻底失联了。这只是消费者在“顺手买”过程中遭遇欺骗的一个缩影。
很多网络购物平台推出的“顺手买”功能,其模式很像实体超市在收银台附近摆放的各种小商品,为的就是让消费者在排队结账时顺手买点小物件,像是口香糖、巧克力、面巾纸等,也算是一种比较精明的营销手段。但和实体店相比,网络购物平台的“顺手买”频繁遭消费者吐槽,几乎成了一种“套路卖”。
其一,购物平台在消费者结账的页面设置了“顺手买”功能,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标明这些商品的原价是多少、“顺手买”的价格又是多少,给人一种“顺手买”的价格比原价便宜很多的错觉。于是,很多消费者为了省钱,就真的“顺手买”了。一些比较细心的消费者去同一个平台搜索其推荐的“顺手买”商品,却发现其价格和原价相差无几。根据《价格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少消费者质疑“顺手买”做法涉嫌虚标价格、虚假宣传,甚至价格欺诈。
其二,经常网购的消费者都知道,点击商品详情后,会有关于商品的各种详细信息,但是“顺手买”的商品,消费者却无法进入商品详情,也没有办法对商品材料、评论、规格等进行更多比较和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由此,“顺手买”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其三,在实体超市、商场,消费者对于收银台附近摆放的商品买不买,由自己决定,但购物网站支付页面推荐的“顺手买1件”功能就在结账页面下方,一不小心在后面点一下,就和原商品一起付款搭售购买,这样的做法涉嫌诱导消费,是“顺手买”模式最遭消费者质疑的地方。
在商言商,“顺手买”作为网络购物的一种模式,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无可厚非,但不能把消费者的“顺手买”变成商家的“套路卖”。商家应诚信经营,利用新型营销模式的同时,充分满足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购物平台应严把关,尽快完善改进“顺手买”营销模式,既要防范无良商家虚构价格,又要防范无良商家以次充好,忽悠、坑骗消费者。监管部门、消费者组织等也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让商家付出不诚信的代价。
而对消费者而言,应在付款页面多加留意,尽可能多了解“顺手买”的商品信息后再根据需求下单,不要误点买来自己不需要的东西。当感觉自己被忽悠时,消费者要积极维权,并在以后的购物过程中“用脚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