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讯(记者薛庆元)停车3个小时,却收到一张“天价”账单,还被列入了黑名单。这是怎么回事?前不久,江苏省江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有关停车收费的投诉。
今年5月份的一天,邹女士将车停在城南一个地下停车场,停了不足3个小时,驶离时没有相关缴费提示。6月份,她打算再次在该停车场停车时却显示已被列入黑名单,还需补缴22天的停车费用。邹女士致电江阴市消保委澄南分会投诉,称当时驶出停车场时并未收到缴费提示,她以为处于免费停车时长内。因此,邹女士不认可停车场管理方的缴费要求,希望在补缴5月份当日实际停车费用后,停车场管理方将自己移出黑名单。
澄南分会受理投诉后,立即前往该停车场了解情况,经查看邹女士车辆当日驶入、驶出的监控记录,以及对停车场管理方进行询问,证实邹女士的车辆确实在当天就已离开停车场,由于系统识别出现故障,导致出现累计计费的问题。
消保委工作人员与双方积极沟通,成功化解了误会。停车场管理方表示,邹女士补交当日停车费后,即可被移出黑名单。
据介绍,《江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第十五条规定,停车场经营者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健全与停车服务收费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做好车辆停放服务和管理;第十七条规定,停车场经营者不提供合法收费票据的,车辆停放者可以拒付停车服务费。此纠纷中,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已公示,并依据系统记录按规实行计时收费,但由于系统故障导致与消费者产生误会,管理方在核实情况后及时修正相关记录,保障了消费者的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