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关系着广大青少年的健康,为筑牢学生用品安全底线、维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近期针对校服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针对抽检中发现的安全风险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谨慎消费、安全使用,集团采购应查验当批次报告,注意现场验收,封存留样。
校服被形象地称为学生的“第二层皮肤”,广义的校服包括中小学生校服、幼儿园园服等。14岁及以下儿童穿着的校服(园服)应至少满足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14岁以上青少年穿着的校服应至少满足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抽检发现校服存在以下四大类风险:
附件不符合要求风险。部分学生(特别是低学龄阶段)的安全意识比较薄弱,校服绳带过长、特殊拉片过长等容易导致学生因被外物缠绕而跌倒摔伤、勒伤或划伤等情况,直接或间接给青少年身体带来伤害。应特别注意头颈部绳带不符合风险。
pH值不符合要求风险。长期穿着pH值不符合要求的校服可能会破坏人体皮肤表面弱酸性环境,易引起瘙痒、皮炎等症状。执行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的校服pH值应至少符合GB18401的B类要求。
纤维含量不符合要求风险。纤维含量标明了产品中各组分纤维的名称及其含量,反映了校服的真实属性,是主要质量指标之一,也是消费者购买时的主要参考指标,纤维含量不符合要求将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执行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的校服直接接触皮肤的部分,其棉纤维含量标称值应不低于35%。
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符合要求风险。甲醛是一种刺激性较强的气体,校服中甲醛含量超标,会对皮肤黏膜产生刺激作用,在接触衣服的部位出现皮肤发红发痒等情况。
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主要用于纺织品染色和印花,在特殊条件下,可能分解产生20多种致癌芳香胺,长期接触可能会引起人体病变。根据近几年校服产品省级监督抽查结果,未发现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特别对集团采购作出提示:
集中采购。积极向家委会或采购代表反馈订购校服的建议和意见,配合开展相关采购工作。
查验报告。校服交付时,家委会或采购代表应要求生产企业提供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带资质认定标志(CMA)的当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报告应涵盖安全性能及使用性能方面的关键性指标。
现场验收。家委会或采购代表还可通过对包装外观、校服外观符合性进行感官验收;对标识、标签与校服的符合性进行核对验收。有条件的采购单位可自行抽取校服送检。
留样封存。在结合检验报告验收产品的基础上,可由家委会或采购代表与供货企业随机抽取校服产品不少于每件2套留样封存(不同款式校服须分别留样),以备有争议时委托送检。
对于个人购买和使用,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建议:选购前,应认真观察产品包装、标识标签(使用说明)的情况。标识标签(使用说明)信息应完整,同时规格型号、纤维含量、维护方法应采用耐久性标签,并缝在服装侧缝处;注意避免通过网络途径购买“三无”产品;选购无异味的产品,并查看校服缝制是否平整,绳带、拉链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选购后注意留证索票,留存正规缴费票据及相关消费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卖家协商解决。
消费者收到集采校服后,应检查是否有霉味、汽油味、煤油味等异味,如有异味应及时联系供货单位解决。首次使用前应根据维护方法选择合适的洗涤、干燥方式,进行充分清洗和晾晒。除含毛面料等特殊材质外,宜用中性洗涤剂,深色、浅色衣物分开洗涤,不宜氯漂,应避免长时间浸泡,忌长时间暴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