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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禁用“生鲜灯”
关掉生鲜食品“美颜滤镜”
作者:谢金玲 顾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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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执法人员检查农贸市场内摊位的灯具。 北海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本报南宁讯(谢金玲 记者顾艳伟)“现在谁还用‘生鲜灯’糊弄人,大伙都知道生意要做得好,诚信经营才是关键。”9月14日上午9时许,正是农贸市场人气最旺的时段,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菜丁文明市场蔬菜行摊主莲姐边整理摊位上的蔬菜边说道。市场内灯光明亮、光线柔和,看到水灵灵的上海青和红润饱满的西红柿,记者忍不住各买了1斤,拎起手里的菜,感受满满的喧嚣繁华,心中不由升腾起一种暖暖的满足感。
  回忆起两年前,一些农贸市场光线昏暗,商户为了让食材看起来更吸引人,采用“生鲜灯”给蔬菜、水果、肉类打上“美颜滤镜”,不少消费者吐槽有时会买到“漂亮”大打折扣的食材。为了更好地维护群众利益,按照北海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从2021年起,北海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工作,督促农贸市场经营摊位装上了白光灯或者暖光灯,切实把为民情怀融入市场改造中。
  北海市市场监管局市场建设科负责人庞少青告诉记者,2021年,北海市就制定了《农贸市场星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将规范市场照明灯具作为其中一项重要指标列入评定规范,明确指出不能使用“生鲜灯”。同时,持续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从诚信经营和规章制度方面,向经营户宣传相关内容。此外,北海市市场监管部门重点针对农贸市场内猪肉、熟食、蔬菜、海产品、水果等商品品类使用光源进行检查,向市场方及经营户普及如何鉴别“生鲜灯”,对使用“生鲜灯”的经营户进行动员限期整改,指导市场方结合实际采取市场统一购买更换灯具或经营户自行购买统一灯具的方式进行整改,要求更换后灯具要统一、美观、规范,不能乱拉乱悬挂。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来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北海市在禁用“生鲜灯”方面走在了前列。庞少青告诉记者,目前,北海市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58个农贸市场共拆除“生鲜灯”856盏,全部更换为白炽灯或暖光灯。如今,在农贸市场内已经看不到“生鲜灯”的身影,全域提前完成农贸市场“生鲜灯”整治。
  “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走在农贸市场里,整洁明亮的购物环境让消费者心情愉悦,市场内蔬菜行、肉类行、海鲜行、熟菜行规划合理,灯光温馨明亮,新鲜的食材、生猛的海鲜正在过秤、装袋、放入菜篮子,这块人间烟火地见证着城市文明的不断进步和群众日益提升的幸福感。
  庞少青表示,下一步,北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农贸市场进行常态化检查,防止“生鲜灯”死灰复燃,同时针对农贸市场以外的小型超市、商铺等售卖生鲜食品场所是否使用“生鲜灯”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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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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