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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
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435个
作者:李云峰 李建

  本报石家庄讯(李云峰 记者李建)近年来,河北省邢台市市场监管局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源头化解消费纠纷作为提振消费信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发力点,在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市场、旅游景区及城镇居委会、社区、乡村村委会等政务服务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435个,初步建立起覆盖社区、市场、商场、旅游景区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
  “通过把服务站建在消费集中的场所内,节省消费者维权的时间和成本,真正打通消费维权服务‘最后一米’,实现一般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邢台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说道。
  邢台市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严格落实创建单位主体责任,创建单位均建立以“诚信经营公开承诺”和“首问责任制、先行赔付制、商品和服务质量追溯制、采购责任追究制、社会评估评价制”为主要内容的“一承诺五制度”,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企业自媒体或社会公众媒体公开,主动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
  同时,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定期组织实地检查,对存在安全事故、严重失信、重大质量问题、价格违法及无故拖延消费投诉等行为的,采取限期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直至撤销命名、摘牌等处理措施,形成管理闭环。
  截至目前,邢台市435个消费维权服务站共受理咨询15096次,受理投诉1970起,调解纠纷158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4.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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