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林保)9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今年第一批燃气用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据悉,本次抽检针对家用燃气灶、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3种燃气用相关产品,共抽查检验332批次,涉及322家生产单位、268家销售单位,发现不合格产品60批次,其中家用燃气灶56批次、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3批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1批次。
针对家用燃气灶,本次在广东、浙江、重庆等20个省份的246家销售单位抽查300批次产品,涉及广东、浙江、上海、江苏等12个省份的290家生产单位,重点对热负荷、干烟气中CO浓度(室内型)、热效率、温升、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燃气导管、熄火、气密性等15个项目进行检验,发现56批次不合格产品,其中6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干烟气中CO浓度(室内型)、温升、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燃气导管、熄火、热负荷、热效率,其中安全项目干烟气中CO浓度(室内型)问题较突出,有24批次产品不合格。
针对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本次在浙江、安徽、江苏、上海的22家销售单位抽查22批次产品,涉及浙江、上海、广东、安徽等6个省份的22家生产单位,重点对老化性能、耐压性能、耐安装性、气密性、软管的拉断性能、耐压性、弯曲性7个项目进行检验,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本次在生产领域抽查广东、浙江、上海10家生产单位的10批次产品,重点对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的进气口连接和尺寸、出气口连接和尺寸、过流切断安全装置、气密性、关闭压力、出口压力6个项目进行检验,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出口压力。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各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抽查结果处理、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风险隐患,建立完善整治台账,严肃处理违法行为,消除突出风险隐患,保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提升质量安全水平。